《挑戰101》(英語:Go To Top 101)是全能製作公司製作的中國電視公司益智綜藝節目,號稱「全台灣最大型的室內益智節目」,由101位現場觀眾擔任「把關者」,與特別來賓做互動答題遊戲。中視無線台2009年1月2日開播,每週五20時至22時(台灣時間,以下皆同)首播。中天娛樂台於2009年1月16日起加入播出,每週五22時至00時首播。中視無線台部份已於2009年7月17日播畢,共29集,改由中天娛樂台繼續播出至2009年11月27日。
節目內容
主持人在簡短的介紹一部份的把關參賽者後,接著進行2個單元。1個單元是〈名人挑戰賽〉(Famous People's Game),另外1個單元是〈挑戰101〉(Challenge Game)。每次遊戲之問題,均為「三選一」(three options of one),題目生活化、多樣化。
名人挑戰賽
製作單位每次邀請2或3位特別來賓進行〈名人挑戰賽〉,每位來賓都有7題的答題機會(第8集之後改為5題)。由31位把關者把關,製作單位會詢問相關題目。參賽者答對,再將答錯題目之把關者淘汰,淘汰人數則為該名參賽者的分數。
答題途中,要是參賽者遇到不會回答的題目,有2次錦囊可用:第1個錦囊是「誰沒有朋友」(Consult a Mob),第2個錦囊是「出外靠朋友」(Phone Your Friend)。
要是參賽來賓途中答錯,即使把關者也有答錯,也不能將這些答錯的人數計算在內。比方說有參賽者於第4題答對,共淘汰了25位,第5題答錯,淘汰了5位,這5位就不能列入成績內,參賽者只能得到25分。但是剩餘的這1位把關者,可以獲得製作單位準備的精美獎品,其餘被淘汰的30位把關者則無獎品。
每次遊戲進行時,每位參賽來賓的把關者都是相同的,但每次問題均不同。
而2(或3)位參賽者的其中1位淘汰把關者人數最多者,可獲得製作單位精選的禮物1份,另1(或2)位敗者則無獎品。
本單元於第9集之後被取消。
挑戰101
該單元則邀請來賓,與101位把關者進行淘汰賽。該單元的計算獎金方式,則是以「淘汰人數」(eliminated mobs)為基數。獎金計算如下:
參賽來賓若是想要中途離開不繼續作答,可以獲得搖錢樹所列獎金之一半,否則答錯者,其餘未被淘汰之把關者可均分該累計獎金。此處「未被淘汰者」的定義,是該位參賽來賓於該題答錯時,在把關者被淘汰後,其餘未被淘汰之把關者人數,但獎金計算仍然以沒淘汰前的基數計之。
下列將上述兩種獎金發給方式做舉例說明:
*主動退賽:
: 參賽來賓可以主動於任何題數內要求退賽,不繼續作答。假設有一參賽來賓淘汰了82位把關者,取得NTD25,000獎金,但這位參賽來賓不想繼續了,提出主動要求退賽,則參賽來賓可取得NTD25,000獎金的一半NTD12,500。
*把關者均分:
: 假設有參賽來賓連續答對6個問題,淘汰了98位把關者,到了第7關答錯,但只有2個把關者被淘汰,雖然總淘汰人數達到100人,基數獎金應為NTD60,000,但獎金計算仍算NTD35,000,而最後存活的這1位把關者,即可獲得NTD35,000的獎金,累計獎金不會被折半。
該單元的參賽來賓有3個錦囊:第1個是「真的假不了」(One Mob Is True),第2個是「一翻兩瞪眼」(Follow the Most,參賽者於第5集節目不能使用此錦囊,第7集之後停用),第3個是「出外靠朋友」(Ask a Mob)。
第9集至第13集的節目
第9集至第13集之間的節目,每位參賽來賓均需經過2道「暖身題」,每答對1次,可取得求救方式,反之則無。暖身題包羅萬象,有問答題,也有智力測驗題。茲將題型所列如下:
*常識題:問參賽者一些問答題。例如第九集之中,邱毅必須回答前總統陳水扁的父親名稱,正確答案是陳松根。
*智力測驗題:例如讓參賽者玩「找碴」,找出圖片中不尋常的地方,類似Photo Hunt遊戲。
*三選一選擇題:類似《綜藝萬花筒》的〈各說各話〉單元,由3個不同的演員,要「自圓其說」,敘述問題的答案。參賽者必須選擇其中一個正確的選項,才能得到求救法,反之則無。當然,在3位演員演完,並由主持人公佈正確解答之後,還會有「名人解答」,解釋該詞的由來,以示公正。
經過兩題的參賽者,無論有無取得求救法,均需繼續進行〈挑戰101〉單元進行遊戲。無求救法者,不能使用求救法,必須完全靠自己的本事進行作答。
第14集之後的節目
挑戰101
參賽者參加第十四集之後的〈挑戰101〉單元,不需進行暖身題,每位參賽者均可獲得兩次錦囊「出外靠朋友」與「真的假不了」。
但是淘汰把關者所得獎金基數,與13集之前的計算方法不同。第14集之後的參賽來賓,是「每淘汰1位把關者,可獲得NTD600的獎金」,且「淘汰第101位,則可獲得NTD100,000的獎金」。
當然,如同第13集之前的節目,參賽來賓也可以選擇中途退賽,領取折半的累計獎金;但如果參賽來賓挫敗,累計獎金則均分給尚未被淘汰的把關者。舉例說明:某位參賽者在第4題淘汰了60位,累計獎金NTD36,000,但在第5題答錯,得不到這NTD36,000,而第5題淘汰了23位,共計淘汰83位,剩餘18位把關者,可以均分這NTD36,000的獎金,每人可平均獲得NTD2,000的獎金。
圓夢計劃
〈圓夢計劃〉是從第十四集新增的單元。由製作單位精選需要幫助的人,讓他們贏得獎金,實現願望。
製作單位會交給每1位把關者1個題目,而參賽來賓則是以按鈕方式,由電腦亂數選擇由1號把關者至101號把關者,每題1位。選定把關者後,該位把關者就取出座位前的信封,開啟後讀題。參賽者答對可取得獎金,答錯則不能取得任何獎金。
獎金計算方式,僅有7階段搖錢樹,取得前4階段搖錢樹者,可以中途退賽,累計獎金不會折半;若參賽者繼續挑戰第5階段至第7階段搖錢樹者,則不可中途退賽,必須完全答至第七題,或者答題失敗為止。
七階段搖錢樹分別為:NTD1,000、NTD5,000、NTD10,000、NTD20,000、NTD50,000、NTD100,000、NTD300,000。
該單元的參賽者,僅有一個「誰是我朋友」錦囊可用。
錦囊
錦囊(lifelines)是協助參賽來賓過關斬將的秘密武器。參賽者在回答一個問題時,只能使用一種錦囊,不可以於一題時使用兩個或以上的錦囊。
第一集到第十三集的錦囊
該期間的錦囊,共計五種。
名人挑戰賽的錦囊
*誰沒有朋友
: 「誰沒有朋友」這個錦囊,是參賽來賓可以選擇一位把關者,將他作答的答案告知參賽來賓,作為參賽來賓答題時的參考答案。當然,被指定的把關者的回答有可能是錯誤的,也有可能是正確的,參賽來賓就必須要謹慎地決定其答案。
*出外靠朋友
: 「出外靠朋友」這個錦囊,是參賽來賓可以打電話給他認為可以幫忙解答的親朋好友,對象不拘。被詢問的對象,也有可能會提供不正確的答案,也有可能會提供正確的答案,屆時參賽來賓要謹慎作答。
挑戰101的錦囊
*真的假不了
: 「真的假不了」這個錦囊,是製作單位隨機抽選一個作答正確,與一個作答錯誤的把關者,而且這兩個把關者還要說明他們選擇該答案的原因,作為參賽來賓答題的依據。
*一翻兩瞪眼
: 「一翻兩瞪眼」這個錦囊,是將目前還存活的把關者當中,選擇該題選項內最多的把關者作為回答答案,參賽來賓只能遵從多數的選擇,不得更改。例如:參賽來賓於第三題,使用了〈一翻兩瞪眼〉的錦囊,選第1、第2、第3項答案的把關者,分別有41人、20人、1人,則參賽來賓視同回答選項1。
: 第五集的參賽者無此錦囊可用;而製作單位怕參賽爭議,此錦囊於第七集節目之後的參賽者不能使用。
*出外靠朋友
: 這個錦囊與〈名人挑戰賽〉的「誰沒有朋友」錦囊用法相同。僅與〈名人挑戰賽〉的名稱不同而已。〈挑戰101〉的「出外靠朋友」,是參賽來賓可以隨意指定一位存活的把關者,詢問他的作答答案,作為參賽來賓的參考意見。
第十四集以後的錦囊
該期間的錦囊,共有三種。
挑戰101的錦囊
*真的假不了
: (同第一到第十三集節目內的「真的假不了」用法)
*誰沒有朋友或出外靠朋友
: (同第一到第十三集節目〈名人挑戰賽〉內的「誰沒有朋友」用法)
圓夢計劃的錦囊
*誰是我朋友
: 用法與「真的假不了」錦囊相同,當參賽來賓不能答題時,可以選擇在座101位把關者的任意一位,詢問他的意見。參賽來賓可以選擇相信,或者是不相信該把關者的意見,作為自己答題的依據。
歷屆參賽者
茲將該節目的參賽者列出。
收視率
下表列出AC尼爾森針對四歲以上觀眾調查之收視率。
*說明: = 最高收視率、 = 最低收視率。
歷屆參賽者紀錄
;名人挑戰賽
:⑴幾乎全對的參賽者:陽帆、劉真、郁方、張本渝。
:⑵淘汰31人(全部)把關者的參賽者:陽帆、劉真、張本渝。
;101挑戰賽
:⑴淘汰101人(全部)把關者的參賽者:太保、劉耘非(建國中學資優生)、黃國倫、阿KEN、艾莉絲。
:⑵拿到獎金的把關者藝人:何妤玟、楊雅筑、小甜甜、王尹平、楊銘威、阿弟、余秉諺。
:⑶拿到獎金的把關者名人:侯乃榕。
其他規則
*把關者不能以任何表情或者言語傳遞方式,告知參賽來賓答案。作弊者有可能會被製作單位請出場,而製作單位也會根據情形更換題目,或取消參賽來賓的參賽權。
*一旦動用錦囊,不得撤銷使用或反悔。
*參賽來賓除了使用錦囊外,不可以用脅迫的方式要求把關者說出答案。
*參賽來賓回答答案後,說出「確定」二字,使胡瓜說出「請鎖定X號」之後,參賽來賓就不可以用任何理由,要求撤銷答案或更改答案。
*〈挑戰101〉單元中,問題數目沒有上限,直到該參賽來賓答錯或該參賽來賓將101位把關者全部淘汰為止。
*〈挑戰101〉單元中,在2009年7月3日的節目當中,由澎恰恰進行挑戰時,主持人胡瓜曾說過「淘汰掉全部101位把關者,獎金就是你的了」,因此應可得知相關規則已經過修正(參賽來賓不得中途退賽)。
相關事件
下列為此節目的相關事件概要。
;黑心餅乾
:有參賽者約2009年3月底參加《挑戰101》錄影參賽後,原本是取得獎金,卻換來有效期限為2009年3月18日的過期餅乾,還有參賽者已吃下肚。眾參賽者直罵全能製作公司太黑心,甚至發起拒看《挑戰101》。全能製作公司得知後,即刻致歉,願意給賠禮,並承諾以後加強贈品把關。
;抄襲風波
:2011年3月,荷蘭Endemol公司認為《挑戰101》與該公司的節目《以一敵百》(英文:1 v.s. 100)的節目風格、舞台背景、以及把關者的座位排列極為相似,委任律師許兆慶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控告《挑戰101》製作人王鈞、主持人胡瓜等人侵害著作權。但開庭時,王鈞委任律師葉繼升否認抄襲,強調《挑戰101》從舞台設計、攝影機取景等均由台灣公司設計,這部分可以提出證明。
:王鈞辯稱,他未看過《以一敵百》,也未參與《挑戰101》節目內容的製作;《挑戰101》製作人焦志方則主張,《挑戰101》節目製作是源自於之前為點心衛視製作的節目《解碼珠三角》,非抄襲《以一敵百》。胡瓜說,他在《挑戰101》只是擔任主持人,沒有參與節目製作,他被Endemol控告之事「莫名其妙」。2014年3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挑戰101》被指侵權橋段是一般益智節目都會呈現的設計構想,不宜過度受著作權保護,故判決胡瓜等人無罪。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勘驗《挑戰101》與《以一敵百》節目光碟後發現,兩節目的挑戰包括把關人數、關卡、流程、求救方式和舞台設計等的相似度很高,《挑戰101》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嫌;但合議庭認為,一般益智問答節目的設計概念也都如此,若過度以《著作權法》保護反而會造成壟斷而危害創作與文化的發展,且沒有證據可證明製作人與主持人實際參與企畫製作。
參見
香港版節目《以一敵百》(1 VS. 100* Hong Kong Version)
*不同台同時段競爭節目《百萬小學堂》、《娘家》、《魔女18號》
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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