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以同

錢以同(),字桐孫,號小藍,江蘇松江府華亭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吳越國王錢鏐後裔。

生平
道光十一年(1831年)辛卯科優貢生,十五年(1835年)乙未恩科江南鄉試舉人,十八年(1838年)戊戌科三甲第四十六名進士。授兵部車駕司主事,升職方司員外郎、武選司郎中,任軍機章京。北路用兵,直隸總督奏請調佐軍務,協辦大學士裕誠以兵部需人奏留。

咸豐三年(1853年)四月記名以御史用,授江西道監察御史,改掌山東道監察御史,署理兵科給事中,加三級,六年(1856年)九月上奏請嚴禁江蘇省官吏賣荒一摺,誥授中憲大夫,同年丁母憂回籍,七年(1857年)以哀毁致疾卒,覃恩晉贈榮祿大夫、三品銜候選道加四級。

故居“錢以同宅”位於今上海市松江區岳陽街道景德路35、39、40號,曾是處州府知府周茂源故居仁壽堂。现被列为上海市松江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著作
著有《綠蔭山齋制藝》待刊。

家族
伯父錢景,號筍峰,嘉慶十五年(1810年)庚午科優貢生,候選訓導,授文林郎,以錢以同官封奉政大夫兵部車駕司主事加二級,曾任浙江巡撫劉韻珂幕僚,與侯雲松、汪雲俊結詩社,相唱和。著有《讀古書堂制藝合刻》。

父錢容,字藍區,嘉慶十五年(1810年)庚午科優貢生,以錢以同官贈中憲大夫掌山東道監察御史加三級,晉贈榮祿大夫三品銜候選道加四級。著有《讀古書堂制藝合刻》。

子錢應桂,咸豐五年(1855年)乙卯科順天鄉試,挑取謄錄官,授國史館謄錄官,奏留貴州候補知縣,補用直隸州知州,候補知府,軍功賞戴花翎,賞加三品銜候選道加四級。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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