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核能

巴基斯坦是穆斯林世界中第一個建造並運營商業核電廠的國家,首座核電廠於1972年投入運行。該國現正擁有兩座運作中的核電廠,合共六個核反應爐,總功率為3,545兆瓦,均為壓水反應爐。於2023財政年度,它們共生產了24.054太瓦時的電力,約佔該國總電力生產的18.65%。另外,該國還有一座研究核電廠和一座軍事核電廠。

巴基斯坦的核能由(Pakistan Nuclear Regulatory Authority,PNRA)監管,負責核電廠的許可及續證,而(Pakistan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PAEC)則管理核電廠的運營。由於該國拒絕加入《核不擴散條約》(NPT)並接受全面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保障措施,核供應國集團(Nuclear Suppliers Group,NSG)限制了其核反應爐技術的進口與使用。過去,加拿大曾與巴基斯坦合作,於1965年提供技術協助該國建造首座核電廠,隨後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自1993年起開始協助巴基斯坦建設核電廠,以應對其能源安全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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