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應棻(),原名應楨,避雍正帝諱改名應棻,字小眉,號眉菴,又號青靈山人,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甲午科順天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五十四年(1715年)乙未科二甲第三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五十七年(1718年)九月散館授編修,五十九年(1720年)七月任河南鄉試副考官,同年丁父憂。服闋,起復原職,雍正七年(1729年)閏七月任河南鄉試正考官,九月任河南學政,八年(1730年)升右春坊右中允、翰林院侍講、詹事府少詹事,九年(1731年)八月任順天學政,十二年(1734年)任通政使司右通政,十三年(1735年)二月任兵部右侍郎、巡撫湖北。
乾隆元年(1736年)正月召赴京陛見,命回兵部任職,河南鄭州郭元曾控告一案,兵部右侍郎吳應棻、內閣學士伊爾敦與河南巡撫傅德各執意見,屢次上奏於乾隆帝御前,交部議處,二年(1737年)四月傅德罷職,吳應棻、伊爾敦降一級,以前加級抵銷,免其調用,三年(1738年)二月與侍衛安寧前往廣東,審查廣東鹽運使陳鴻熙、海南道王元樞二人貪黷事,四年(1739年)九月任武會試副考官,五年(1740年)卒於官。
著作
工詩善畫,好作墨竹圖。著有《青瑤草堂詩集》。
家族
曾祖吳維禮;祖父吳鋮;父吳浩。母蔡氏;繼母費氏、孫氏。具慶下。妻蔡氏。弟吳應枚,雍正二年進士。
参考文献
- 國立故宮博物院清國史館傳稿
- 漢名臣傳, 3冊卷17, 頁117-127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17冊卷73, 頁85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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