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预算

,第二次冯德莱恩委员会的财政计划和财政委员]]
欧洲联盟财政预算是每年由欧洲联盟委员会建议,然后通过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共同表决通过的欧洲联盟的财政。它由欧洲联盟成员国交付的收入和为特定目预留的支出组成。

概述
执行欧洲联盟财政预算的是欧洲联盟委员会和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年度的财政被约束在多年财政框架中,这个多年财政框架义务性地规定至少五年的收入和支出。多年财政框架是由欧洲联盟委员会提议,由欧洲议会投票通过,然后由欧洲联盟理事会一致投票决定的。目前的多年财政框架是为2021年到2027年制定的。2018年5月28日欧洲联盟委员会提出了2020年后的财政建议,这个建议的目标是1兆欧元。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后委员会在其建议中又添加了7500异欧元的危机应对机制,使得整个预算达到1.8兆。在这个建议中除了向成员国拨纯资助外还计划向成员国贷款。这其中也包括欧洲发展基金和欧洲全球化调整基金。

欧洲联盟无法自己纳税和收费。欧洲联盟的收入部分来自成员国收纳的增值税的一部分,部分来自成员国缴纳的成员费。每个成员国缴纳的数额按照其国民收入定。此外欧洲联盟还有“传统型的”收入,尤其是关税。但是由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在过去的数十年里关税的收入不断下降。欧洲联盟必须收支平衡,不像其成员国那样,欧洲联盟不能借债。欧洲联盟不能发行债券。2011年6月欧洲联盟委员会建议了一个新的自有资金系统,其中也包括特种的债券。整个自有资金系统通过自有资金决议确定。这个决议需要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并由各成员国议会赞同。

2010年的年度计划中欧洲联盟预算1415亿欧元,相当于国民收入的1.2%。两项最重要的支出是共同農業政策和欧洲联盟地方政治,各占总支出的35%。

法律基础
财政预算是欧洲联盟财政法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个过程被规定在欧洲联盟工作方式合同中第310至第324条。欧洲联盟工作方式法第310条描述了欧洲联盟财政的总规则,第311条规定自有资金系统的规则。第312条规定制定多年财政框架的程序;第313至315条描写年度财政预算的程序。第317至319条规定财政预算的执行和欧洲议会对委员会的监督。第320至324条包括其它规定,比如欧洲联盟财政预算的货币是欧元,它必须足够高来支付所有对于其他第三者的义务,等等。

继合同后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自有资金决议。这份决议里规定了欧洲联盟的收入来源,此外还包含一些特殊规定,比如英国的欧盟预算返还。这个自有资金决议要由欧洲联盟理事会一致决定,并通过各成员国批准。欧洲议会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咨询。从2000年开始自有资金决议总是同时与多年财政框架的制定被修改。目前生效的自有资金决议是2020年12月14日通过,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与此同时2021年至2027年的财政框架也开始生效。

自有资金的流入和流及其检查控制出由欧洲联盟财政法规以及其它运作法规规定。这些法规是通过正常的立法过程制定和更改的。法规最近的更改是在2024年9月23日生效的。

财政程序
在一个国家里一般财政预算的自主权握在一个机构手中(一般是议会),在欧洲联盟这个权力由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分享。这两个机关共同批准多年财政框架和年度财政预算,因此也一起被称为是“财政机关”。假如理事会和议会在年度财政预算第一轮讨论中无法达成协议则会通过一个调解委员会来达成共识。欧洲联盟委员会建议多年财政框架和年度预算,它也可以在调解委员会中参谋,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在财政过程中它的作用与国家政府类似。

执行财政程序的是财政委员以及欧洲联盟的管理机构。财政委员相当于一个国家的财政部部长。欧洲议会内部的负责机构是预算委员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机构:总务委员会预备多年财政框架,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会则准备年度财政预算。为理事会会议做准备的成员国常驻代表委员会中,其AStV II部门是对财政问题负责的部门。

多年财政框架
制定多年财政框架的法律基础是欧洲联盟工作方式合同的第312条。从1992年开始,多年财政框架为至少5年,一开始的时候至少7年,制定义务和支付的最高界限,由此制定欧洲联盟财政的总额。整个过程由欧洲联盟委员会提出一个多年财政框架的建议开始。第二步欧洲联盟理事会中的总务委员会讨论这个建议,并为该多年财政框架期间提出政治纲领。这个重点建议被提向欧洲联盟理事会商讨内容。欧洲联盟理事会的商讨结果必须一致通过。与年度财政预算不同的是欧洲议会对多年财政框架只有否决权,它无法正式提出修改建议。因此议会只能通过多数表决赞成或者否决多年财政框架。假如议会和理事会无法就多年财政框架达成协议,则在双方达成协议前上一个财政框架的最后一年的规则被延用。

这个规则是在里斯本条约签署后才开始使用的,在这个条约里多年财政框架被定义为基本法,其制定过程也被正式确定。此前多年财政框架是通过欧洲议会、理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机构协议达成的。

年度财政预算
欧洲联盟工作方式合同第314条仔细地确定了年度财政预算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参照普通的法律制定过程制定的。

欧洲联盟的各机关和设施就其自己的领域做一个自己的预算建议。欧洲联盟委员会综合这些预算建议,做出一个下一年财政预算的计划。这个计划必须在9月1日前呈交给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委员会可以在此后继续对它的建议做修改。与一般的欧洲联盟立法过程不同的是,理事会对于委员会的财政建议不必一致同意或者反对。因此委员会的建议对于此后理事会和议会的决定没有决定性的作用,它的作用仅仅是主要的定向依据。

委员会提出建议后欧洲联盟理事会由多数表决表达其意见,然后在10月1日以前将其意见递交给欧洲议会。假如理事会更改委员会的建议,那么理事会要对议会解释它更改的理由。此后议会可以在第一次讨论中通过多数赞同这个建议,或者通过多数投票提出修改建议。假如议会同意理事会的建议,或者在42天内没有达成协议,则预算被批准和生效。

假如议会对理事会的建议提出修改建议的话,这些建议重新回交给委员会和理事会。假如理事会在10天内以多数投票接受议会的建议,则预算被接受。否则的话要设立一个调解委员会。每个成员国派一名代表参加调解委员会,议会派同样数量的代表参加。委员会也参加调解委员会的回忆,但是它没有表决权,而只是在议会和理事会达成折衷协议的过程中提出参考意见。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在21天内提出一个受到委员会内理事会和代表和议会代表都多数赞同的建议。假如调解委员会无法达成协议,则欧洲联盟委员会必须重新提出财政预算,整个过程重新开始。

假如调解委员会能够达成协议,则此协议再次被提交给理事会和议会。理事会和议会分别有14天时间以多数投票赞成或者反对调解结果。假如议会和理事会均不反对,则调解结果被采纳,欧洲联盟次年的财政以此为基础生效。假如这两个机构中的一个反对,那么调解就告失败,委员会必须重新提出一个新的财政预算。假如理事会反对,但是议会赞成调解结果的话一个特殊规则生效。在这种情况下议会可以否决理事会:在14天内议会可以通过投票以3/5的多数坚持其开始的建议。假如议会不能获得3/5的多数,则议会和理事会的调解结果生效并成为年度财政的基础。

财政预算被正式批准后,委员会立刻在其官方网站发表此预算,欧盟官方公报也立刻公布它。

假如在一年开始的时候还没有一个正式的财政预算的话,那么一个紧急财政施行。按照这个紧急财政每月可以最多支出上一年支出的1/12。

欧洲联盟工作方式合同第310条规定欧洲联盟不允许贷款,因此其财政预算中收入和支出必须平衡。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有可能出现到年底一些支出已经付出,但是相应的收入还没有收到(或者反之)。这些盈亏会写入下一年的财政预算中。为此会设立一个更正财政预算。

假如出于意外时间财政必须更改的话,在年中也可以制定更正财政预算。欧洲联盟委员会提出更正财政预算。这些更正财政预算的过程与一般正常年度财政预算的过程相同。

收入
欧洲联盟的收入由自有资金和其它收入组成。欧洲联盟对这些收入有法定权利,它不需要各成员国机构的批准就可以获得这些收入。这些收入可以分四类(以下列出的百分比是2011年财政预算的值额):
*传统自有资金(约总收入的13%):关税、糖税;
*增值税自有资金(约总收入的11%):从成员国的增值税收入中收取一部分;
*国民收入自有资金(约总收入的75%),按照各成员国的经济实力分配的成员费;
*其它收入(约占总收入的1%):比如欧洲联盟工作人员的所得税、欧盟在银行存款的利息、其它国家向一些欧盟项目缴纳的费用等等。

由于实际的收入和支出与财政预算多少会有差异,所以年终的时候财政上总是会有正负差异。假如差异是正的,那么下一年成员国要付的自有资金费用就会降低。假如差异是负的,这个差异需要通过一个更正财政预算添加到下一年的财政预算中,其所需要的自有资金必须被提供。

在多年财政框架中规定欧洲联盟每年最高可以收入多少,即自有资金上限。它的值额是根据欧洲联盟总国民收入的百分比确定的。比如在2007年到2009年间它是1.24%,从2010年到2013年为1.23%。不过一般欧洲联盟每年实际上收入的钱总是稍许比这个上限低一点,因此一般不会把整个这笔钱都花掉。两者之间的差异也被用来在未预期事件中有一定的反应余力。

自2021年起“塑料自有资金”是一种新的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系统
传统自有资金
传统自有资金由关税和糖税组成。1970年这些自有资金是继各成员国的成员费之后第一笔欧洲共同体自有的资金,当时引入的还有一种特殊的农业作物关税,这个农业作物费后来被取消了。与其它自有资金不同的是这些传统自有资金是由欧洲联盟本身的政治措施产生的,即欧盟关税同盟和共同農業政策。

在欧洲联盟边界征收的进口税是根据共同海关税则规定的。关税的管理是各欧洲联盟成员国的任务,它们可以将关税中的25%作为营作费扣留下来。糖税是对进口农业产品的一种特殊关税,通过它把进口的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到欧洲联盟农产品市场法规里规定的最低价格。

在第一次自有资金决议的时候传统自有资金还基本上足够支付欧洲共同体的费用。但是随着欧洲联盟的权力范围不断扩大,其财政需求也不断提高,而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以及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减少关税导致传统自有资金收入不断下降。2000年它只占欧洲联盟财政收入的16%,到2011年继续下降到13%。成员国可以从它们的财政中付这笔钱,也可以让产家、商家或者其它包装工业的公司付这笔钱。这个自有资金种类的目的在于改善欧洲联盟的循環經濟,鼓励各成员国采取减少包装废物的措施,起到一个指引的作用。这个上限是欧洲联盟在这个领域能够支付的最高数额。这个数额每7年制定一次,不过会按照每年的通货膨胀做调解。

由于不是所有承诺支出必须在承诺签署的那一年一次性支付,因此除承诺授权有一上限外,欧洲联盟的支出也有上限。这个上限按照全欧洲联盟的国民收入百分比制定。因此其绝对值每年根据经济增长变化。实际上支付授权的上限总是位于自有资金的上限以下,这样欧洲联盟在收入和支出之间有一定的可以动用的游刃之余。

2007年至2013年的多年财政框架有三个重点,被分入四个条目。第一个重点的目的在于可持续生长,激活经济、社会和环境政治,巩固欧洲单一市场,此外还包括竞争力、凝聚力以及保持和利用自然资源。多年财政框架的第1和第2条目归属于这个重点。在这个其中也包括欧洲联盟的地区政治和共同农业政策,这两个方面是欧洲联盟最大的政策部分,因此这两个条目也是整个财政预算中最大的部分。第二个重点包括完成自由、安全與司法的領域,以及保障欧洲联盟公民可以获取公共服务,加强欧盟公民的概念。这个重点相当于财政框架中的第3条目。欧洲在全球的政治角色被概括在第3个重点和第4条目中。这个重点的目的在于使得欧洲联盟能够成为一个统一的,按照它自己的价值观行动的全球成员,满足它在全球的责任:促进持续性的发展和保障文明的、战略性的安全。剩下的条目包括欧洲联盟的管理——有一大部分是翻译工作——以及赔偿金。这笔补偿金是支付给还没有实现其它欧洲联盟项目的新成员国的。

下表列出财政框架2007年至2013年之间的支出条目,其上限,以及相对于同时的自有资金上限之间的余地(单位是十亿欧元)。

2009年委员会首次就2013年以后的财政预算做了一个建议。2011年6月欧洲委员会正式建议2014至2020年的多年财政框架。

2013年2月欧洲高峰会一致统一欧洲连门在2014年到2020年间一共可以获得9.59988亿欧元承诺。这相当于欧洲联盟国民收入的1.00%。

成员国还决定保持复杂的回扣系统。比如优惠英国的校正机制依然有效。德国也依旧保留所有它向欧洲联盟付款时约定的回扣,2011年此回扣的数额为230万欧元。

2014年至2020年间以下例外生效:
*德国、荷兰和瑞典的增值税自有资金交付比率被定为0.15%;
*丹麦、荷兰和瑞典的年度国民收入自有资金交付分别被减少净1300万、6.95亿和1.85亿欧元;
*奥地利的年度国民收入自有资金交付风别在2014年被减少净3000万、2015年被减少2000万和2016年被减少1000万欧元。

2021年到2027年的欧盟财政
2021年至2027年多年财政框架与下一代欧盟一起是欧洲财政中最高的一笔短时促进经济的投资。2020年7月欧盟高峰会赞成2021年至2027年的财政预算以及欧盟再建基金(即下一代欧盟)。2020年11月10日欧洲议会批准这两份财政预算。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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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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