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科登

阮科登(;),順化肇豐府香茶縣人,廣南國政治人物。

生平
阮科登以門閥補入文職院,保泰元年(1720年)奉祚國公阮福淍命到富安營分立縣屬,保泰三年(1722年)陞內贊兼按察使、總知軍國重事,在當地捕治胡舍林路盜賊,申明禁令嚴明,使盜賊屏息,三江海水深江曲,秋冬季時經常風濤大作,他疏通該處緩減水勢,商旅稱便,人民歌頌。

阮科登為人剛直,不避勢要,當時廣南國的王親國戚揮霍無道,多借貸內庫金錢久久不還,某長公主借貸尤多,他為追索金錢,曾趁該長公主乘輿出行時拉著轎子逼迫對方還貸,該長公主向祚國公哭訴說:「主上就不能庇護姊姊?內贊何以敢如此!」祚國公安慰說:「法行自近,奈何他奉法?」給予該長公主金錢還貸,於是貸款者不敢延遲輸納。他又曾限制買賣肉類,多買者論罪,豪強感到不便都怨恨他,某國叔公(一說倫國公)邀請他到府邸,提供鹽食,他推辭不吃,對方笑說:「閣下不能鹽食,如何禁人肉食?」他正是如此招致他人怨恨。

保泰六年(1725年)祚國公逝世,掌營阮久世素來厭惡他,矯詔召他到富春,半途殺害他,享年三十五歲,鼎國公阮福澍繼位後下令追錄其子。

引用
參考文獻
*《大南列傳前編》·卷五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