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少雲

方少雲(),廣東省普寧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北平中國大學經濟系畢業,北伐後投身黨務,歷任青海、北平、河南、廣州等省市黨部要職。抗戰期間曾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少將組長、廣東省政府委員。戰後歷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8年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翌年出任汕頭市市長,應付危局。晚年從事銓政工作,1965年病逝於臺北。其子方漢奇為中國著名新聞史學家。

生平
早年與求學
方少雲生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廣東省普寧縣古分鄉人。其先祖原籍福建莆田,宋中葉遷粵,遂成支系,耕讀相傳,蔚為望族。父方友松,字雲石,中年後以字行,少通經史,能文章,輾轉西北邊圉垂四十載。故方少雲八歲即隨父母宦居甘肅,十八歲就學故都,四年學成,畢業於北平中國大學法科經濟系。

北伐後奔走各地黨務
民國十三年(1924年)加入中國國民黨。北伐告終後,十七年(1928年)任中央黨部幹事、總幹事。時中央對邊陲各省銳意革新,方少雲遂膺黨務特派員之命,篳路藍縷,留青海三年許。自是而北平市黨部常務委員兼組織部長、河南省黨部書記長,歷任各省市黨部委員。

抗戰時期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方少雲任廣州市黨部常務委員,並奉總裁手諭,與軍校同志合組「三民主義革命同志會」。

抗戰之第三年(1940年),方少雲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任少將組長,典人事分配。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一月,獲任命為廣東省政府委員,以迄抗戰勝利。

制憲與行憲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方少雲充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又任第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翌年,膺選行憲首屆立法委員(廣東省第三區),投身議壇。同年九月十九日,因其就任官吏,立委遺缺依法由候補人陳素遞補。至十月解放軍壓境,方少雲見大勢已去,悄然離去,市政委託王哲夫暫理。同月二十四日汕頭市解放。

晚年
渡海來臺後,考試院當事羅致之,因從事銓政之革新者十餘年,曾任考試院職位分類計劃委員會專門委員,後以簡任秘書終其身。

民國五十四年(1965年)六月二十三日,因病逝世,享壽六十有五,同年八月一日葬陽明山第一公墓。

  • 子女:

** 長子方漢奇,國立社會教育學院新聞系畢業,北京大學新聞教研室教員,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為中國新聞史學界泰斗。次子方漢英,交通大學。三子方漢平,臺灣大學工學士。
** 長女方蕙,適呂雲華。次女方瑩,適何偉亮。三女方珊,留美碩士。四女方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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