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翰華(),字俊儕,號侗庵,廣東省遂溪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畢業於國立北京大學法律系,早年活躍於高雷地區,歷任遂溪、赤溪、徐聞等縣縣長及梅菉市政局局長,並參與剿匪及地方重建。1949年遞補為第一屆立法委員。1965年病逝。
生平
早年與求學
陳翰華生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廣東省遂溪縣北月村(1899年劃入廣州灣租借地)人,為廣州灣實權人物陳學談的堂弟。陳翰華「少穎悟,八歲嫻史鑑,在中學已以文名。未冠游故都,習法律於北京大學,復私淑黃晦聞、吳癯安、陳懷諸先生治國故。新知舊學,造詣俱深」。
南返從政
約1923年,陳翰華返回高雷地區,曾在軍閥鄧本殷為首的南路八屬聯軍旗下任遂溪縣長,協助陳學談編練民團和開設鑄幣廠。1925年國民革命軍南征獲勝後,陳翰華轉入廣州灣活動。
約1929年獲主政廣東的陳銘樞起用為赤溪縣縣長。任內上呈《赤溪縣政計劃書》,旨在改革縣政,設立地方自治人員養成所,起用一批新派人物,以武力懲治豪紳當權派。「其去梅菉之日,市民相率擎鏡一面水一盆,遙送於道,蓋頌其明如鏡清如水,願得借寇之意也」。任內亦曾任《南路曰報》社社長、廣東省商聯會及工業會常務理事。任內「練警隊,編保甲,發展交通,整理田賦,以至興學、勸農、創醫院、建縣署,皆以次實現。不二年,亂者已,廢者興,全縣漸臻於昌明景象」。在省會公安局長何犖的支持下,徐聞縣寬免三年稅捐,民眾得以休養生息。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隨政府遷居臺灣,繼續履行立委職務。陳學談利用警察與鴉片走私商的雙重身份獲取利益,其關係網超出廣州灣範圍。陳翰華則以學識從政,充當陳學談與中國軍政當局聯繫的渠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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