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適(),別號宇恆,廣東省恩平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畢業於國立北平大學,後赴法國南錫大學深造,獲法學博士學位。返國後歷任大學教授、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宣傳處組長、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第一屆立法委員及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著有《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釋義》等法學鉅著。
生平
早年與求學
何適生於光緒三十四年四月八日,廣東省恩平縣西頭村人。青年時期即名滿桑梓。民國二十年(1931年)畢業於國立北平大學政治經濟系,獲法學士學位。其後留學法國,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取得法國國立南錫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從政與教學
學成返國後,何適歷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宣傳處組長、各著名大學教授。在國立中央大學任教期間,著有《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釋義》兩部法學鉅著,飲譽士林。在立法院憑藉精深法學學理,對各種法案每有入木三分之建議,為同儕所敬服。
晚年
何適晚年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書法、詩詞俱佳,作品如行雲流水,瀟灑脫俗。晚年雖因足疾不良於行,惟仍勉力出席各種會議,深為各方欽佩。
何適畢生忠黨愛國,篤信基督。民國八十五年(1996年)九月二十五日病逝,享壽八十八歲。子女均學業有成,秉承父志,服務社會。
著作
- 《國際公法》
- 《國際私法釋義》
家庭
夫人何定儀女士,聰明賢淑,相夫教子。在何適臥病期間,侍奉左右,犧牲奉獻,親友咸為感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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