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映漢(),字星槎,號筠圃,山東武定府海豐縣人。清朝官員。
生平
生于乾隆十八年(1753年)八月十七日。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己亥科舉人,四十九年(1784年)甲辰科三甲四十五名進士。四月分派戶部學習,五十三年補選户部雲南司主事。五十四年丁父憂,服闋,五十七年起户部四川司主事,歷升廣西司员外郎、雲南司郎中。
嘉庆元年(1796年),赴湖南軍營辦事,以道府留鏞,分巡湖南衡永郴桂道。嘉庆三年提調戊午湖南鄉試,以文闈失察,降二级調用。
後捐復候補道,嘉庆五年發湖北差遣,七年任湖北督糧道。
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月,升山西按察使,十三年六月升湖北布政使,十五年十一月調山西布政使,十六年四月升湖北巡撫,二十五年(1820年)任湖廣總督。
道光元年(1821年)召赴京,二月任刑部右侍郎,六月署户部右侍郎。二年三月接替莫晋,暫時署理倉場侍郎,次月調任倉場侍郎,十二月因海運倉豆石案(以七千四百多石压倉石代替豆子),又崇文門外倉場衙門被烧,交部議處。道光三年十一月与和桂同被解任,赴刑部等候審訊,十二月加恩以六部主事用。
道光四年七月,坐尚書韓崶聽囑受賄情事,於補官日降四級用。
道光十年卒于家,年七十八,墓在縣東南三里月角塘。
著作
輯《讀詩類編》十八卷,著《毛詩匯參》十二卷、《毛詩韻考》八卷、《韻學弟子訓》四卷、奏疏三十卷、詩稿若干卷。
家族
曾祖张皑。伯祖張可大(1669年-1741年),字坤竹,号东峰,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仕至浙江永嘉县知县,诰授敕授文林郎,诰赠奉政大夫。
祖父張可舉。父張鍵,拔贡,仕至安徽合肥县知县,累赠湖广总督、荣禄大夫。
兄张映奎,附监生,仕至湖南章县知县加三级,诰授奉政大夫。次兄张映斗,女婿杜受田、李鴻藻。弟张映蛟,举人,仕至湖南辰沅永靖兵备道,诰授中宪大夫。堂兄张映台,進士。
一女嫁直隶总督温承惠次子温啟封。
參考文獻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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