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維藩

胡維藩(),字凌雲,浙江省遂安縣胡家村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軍事將領,中國國民黨籍,曾任第一屆立法委員。

生平
早年與求學
胡維藩生於光緒二十六年農曆臘月初九日。父胡鍾億,諳中醫,習武藝,為清武舉人。洪楊事起,地方不靖,創辦自衛團隊維持治安有功,府縣欲授以管帶官職,因年老懇辭。生平熱心公益,樂善好施,免費診病施藥,貧病感恩,邑人以「善人」稱之。治家勤儉,置田百畝,房產兩幢,足稱小康。

胡維藩自幼天資聰穎,初畢業於師範學校,成績優異,數理科冠全班。民國十三年(1924年),創辦安定小學,澤被學子。民國十四年(1925年),出任遂安縣立高等小學校長,與邑中汪思忠、方昇兩同志密商擴大舉行孫文逝世追悼會,宣傳革命,當局目為過激分子,多方阻難,然不為屈服。是年十二月,正式加入中國國民黨。

北伐與清黨
民國十六年(1927年)春,參加國民革命軍第一師宣傳行列,未幾調省防軍政治部工作,參與清黨運動。民國十七年(1928年)春,調任第四十六軍第六師第二團團指導員,協力團長覃恩肅清津浦路張八嶺股匪,以維軍運。是年七月,奉調考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六期政治大隊受訓,十八年冬畢業。

河南與甘肅時期
民國十九年(1930年)春,奉中央黨部派往河南協助陳泮嶺工作,任戰地調查專員兼討逆宣傳大隊少校大隊長。冬間進駐開封,調任省黨部組織部秘書。民國二十年(1931年)春,任開封市黨部常務委員兼省保安處中校視察。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春,兼河南省黨部宣傳主任及駐豫軍官教育團中校政治教官。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五月,調至劉經扶統率之北路剿匪總部任宣傳大隊上校大隊長。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春,升任河南省黨部書記長。

冬間,因駐軍天水之胡宗南商調,乃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一月改任軍事委員會派駐西北軍事交通上校視察。同年七月,改任甘肅省國民軍訓會上校主任委員。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一月,調任甘肅省軍管區政治部少將主任兼編練處少將處長,至三十一年年底止。在此期間,得隨時就教請益於朱一民,進行順利。又因擔任甘肅國民軍訓與青年團務工作,經中央考評,甘肅軍訓列甲等,青年團務列全國第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一月,調任蘭州第八戰區司令部少將參議,同時奉選調中央訓練團黨政高級班第一期受訓,七月卒業,仍返蘭州工作。同年七月,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監察,並奉命兼任三民主義青年團甘肅支團籌備主任,至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二月止。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發動甘肅青年踴躍從軍,達七千餘人。抗戰勝利,獲勝利勳章。

浙江與行憲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春,調任三民主義青年團浙江支團幹事長,兼浙江省童軍支會常務理事。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春,蔣經國蒞浙督導團員總考核,浙江支團獲傳諭嘉獎。九月黨團統一,浙江完成最早,胡維藩奉派調任浙江省黨部副主任委員。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八月,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九月兼任重慶西南行營少將參議,至三十七年年底止。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春,當選浙江省第四選區第一屆立法委員。同年十二月,兼任福州綏靖公署中將參議,至三十九年八月止。

立法院時期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春國共和談期間,在立法院內,胡維藩協力倪文亞、余拯諸同志,聯絡忠貞委員百餘人舉行國事座談會,擁護蔣總統政治主張。四月二十日和談決裂,五月初赴穗會議,聯合本黨委員三百餘人,電請蔣總統蒞穗領導,以挽危局。並與同志協力支持閻百川組閣。

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二月,在臺灣與本黨立法委員同志一致擁戴蔣總統復行視事。民國四十年(1951年)春,與江一平、楊敦三等數百人,對胡宗南被彈劾案主持正義,呈請層峰籲乞改觀。又自民國二十七年起,追隨陳辭修,服膺薰陶,每當國家危難,不辭勞怨,一本領袖宏旨。

胡維藩在立法院內始終參加國防委員會,民國三十九年曾被選為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及立委黨部組長,力求本黨主張之貫徹及立院事務制度之建立。出席立院各委員會與院會,極少缺席,發表中肯讜論,二十餘年來頗得人和,有長者風。

社會服務與同鄉會務
民國四十二年(1953年)臺北市浙江同鄉會成立後,胡維藩歷任理事、常務理事。自民國五十年(1961年)起,當選各屆理事長。任內組織參加全國各省市旅臺同鄉會、祝壽籃球賽,成績迭獲冠亞軍。每年辦理兩次清寒會員子弟獎助學金及冬令救濟金。創辦《浙江月刊》,任發行人,藉以發揚地方文獻。各項工作均獲上級頒發獎狀。又購置同鄉會新會所於羅斯福大厦內,借助港臺諸鄉友之鼎力贊助,亦賴胡維藩之熱忱毅力得以完成。其他如接待華僑回國觀光、舉辦祝壽活動參加國慶盛典、輔導失業同鄉就業等,猶為餘事。

胡維藩又任臺北縣真光傷殘兒童教養院及臺北市義光育幼院董事長,待人接物謙恭和藹,信守道義。信仰基督,並曾研習《易經》數載,隨時研讀《四書》暨總理遺教、總裁言論。

逝世
胡維藩於民國六十三年(1974年)二月間,因受寒轉成肺炎,住宏恩醫院治療,兩星期痊癒。出院後,以公私繁劇,殊少靜養。十二月十日因事赴高雄,往返勞頓,十二日晚回抵臺北已覺疲憊,十三日尚出席立法院院會,十四日遂不克支持,當晚午夜進宏恩醫院急診,終以操勞盡瘁,心臟擴大,延至十六日下午六時四十分逝世,享壽七十有五。

著作

  • 《新疆墾殖論》,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在中央訓練團出版
  • 《科學哲學宗教聯合反共》,民國四十六年(1957年)元旦出版

家庭
胡維藩夫人石清女士,燕京大學畢業,基督教徒。曾當選河南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任河南省婦女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遷臺後,創辦真光教養院、義光育幼院,先後任行政院設計委員會、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委員。學識才能,允稱相夫教子,人譽之為當代梁孟。

胡維藩於民國六十二年(1973年)臘月曾親自撰書一聯語贈與石清院長在臺二十年紀念,聯云:「廿載拯孤殘,眾說勞苦不堪言,她獨埋頭行善樂;十年忙調度,自憾窮堅難勝任,誰仁援臂發慈悲。」亦可見先生以「天行健自強不息」之精神相期勗許。

育有二子二女:長子同生,國立中興大學畢業,服務於中央信託局;次子力生,專科畢業,在真光教養院服務;長女建華、次女益華均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先後留美,分別獲美國醫學博士、統計博士,在美任職。有孫男三人、孫女三人,或就學臺大,或就學建中及一女中等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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