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凌雲

佘凌雲(),以名行,安徽省蕪湖市人。中華民國教育家、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曾任第一屆立法委員。

生平
早年與求學
佘凌雲生於光緒二十八年農曆二月十二日。父佘子餘,為遜清秀才,應舉子試時腿部突罹麻痺,致不良於行,且目睹清政不綱、國勢阽危,遂絕意仕進,設館授徒以自娛,邑人從學者甚眾。母何氏太夫人,慈惠賢淑,和親睦鄰,著稱鄉里。佘凌雲為其次子。

幼時家境貧乏,刻苦自勵。及長,以優異成績畢業於復旦大學土木工程系。返里以後,初執教鞭於安徽省立第五中學、第一甲種商業學校,任教英文、數學。在學時即加入中國國民黨,服膺主義,熱心黨務活動。

北伐後黨政工作
北伐以後,轉任安徽省黨部常務委員兼宣傳部長,又兼任安徽國民日報社長。時值寧漢分裂之後,皖境各方言論紛呈,佘凌雲致力闡揚思想,廓清視聽。民國十八年(1929年),中央借重長才,派赴福州,任福建省黨部常務委員,推動黨務。翌年,轉任安徽省建設廳技正兼科長。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任蕪湖市政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工務局局長,於市政規劃設計及建設,卓著績效。

抗戰時期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復經中央黨部任為安徽省執行委員。時長江兩岸已為日寇所控制,佘凌雲出任安徽省黨部皖南辦事處主任,使皖南黨務得以繼續推展。在此期間,涇縣一帶為新四軍駐防之區,佘凌雲不畏艱險,入其防區,召集群眾大會,與該軍高級政工人員進行政策辯論。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國民政府選任為安徽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時有建言。因感於戰事未已,失學青年與日俱增,遂與復旦校友在黟縣籌創「私立復旦大學附屬中學皖校」,公推佘凌雲任校長,先後作育青年逾五千人。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赴重慶,任中央政治學校公務訓練部訓導兼教授。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初,以國民精神總動員會秘書,調中央訓練團黨政高級班第一期受訓。嗣任中央黨部組織部設計委員。

新疆任職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吳禮卿膺新疆省主席,邀佘凌雲出任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時新疆省內附未久,政局未寧,吳氏傾力安撫,和輯各族,輕刑薄賦,平反冤獄,開釋前任拘禁之政治人犯,使情況轉安。凡此措施,多出於佘凌雲之建議與協助。

立法委員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行憲,佘凌雲在安徽以高票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歷任立法院預算委員會召集委員,院會發言審慎,言必有中,深為同僚所重。民國四十年(1951年),與立法院同仁合創「民主憲政雜誌社」,刊行半月刊,迄已逾三十年,立論正大,於時政得失每有卓見。

佘凌雲在安徽主持黨務期間,曾當選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近年連續膺選中央評議委員。民國四十八年(1959年),應美國國務院之邀,赴美訪問,考察經濟文化之進步與發展。民國五十九年(1970年),應大韓民國國會之邀,赴韓訪問,考察經濟業務。

逝世
佘凌雲體質素健,八年前長子佘其昌不祿,精神深受打擊,自此體力日衰,疾病侵尋,年來纏綿床第之間。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七月二十日中午溘逝,享壽八十有一。

著作

  • 《產銷與配合》,民國五十三年(1964年)出版

家庭
佘凌雲賦性純篤,事父母克盡孝道。昆仲三人,兄梯雲,弟蒸雲,兄友弟恭,一門雍穆。德配何毓秀女士,安徽省立第二女子師範畢業,曾在地方興辦幼稚教育,熱心社會工作,與先生為表姊弟。育有二子一女:長子其昌,淡江文理學院外文系畢業,服務於行政院前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主辦人力運用調查研究業務,民國六十三年(1974年)積勞逝世;次子其英,國立臺灣大學機械系畢業,任職臺灣機械公司廠長;女其鈞,任職民航局臺北國際航空站,適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副總臺長蕭華先生。有孫男四:祥生、祥雄、祥麟、祥磊,孫女祥和、祥仁。長孫祥生畢業於國立中央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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