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发电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街道市西南路者坡寨。开远发电厂是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是云南省第一座半自动化燃煤凝汽式火力发电厂,始建于1955年,1965年全部建成,1998年停产。2019年10月,开远发电厂旧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云南锡业生产规模扩大,电力供应不足,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提出兴建一座中型火力发电厂,保障云锡生产及满足红河地区用电需求。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列入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最初称为“个旧电站”,分两期工程。建设期间,苏联先后派遣17名专家到现场指导,2019年10月7日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2月28日,入选云南省首批工业遗产名单。2024年4月27日,入选第九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
2023年4月,开远市启动旧址主厂房二区的保护修缮工程,内容包括屋面防渗、墙体修复、地面修整及结构加固等,2024年7月一期工程竣工并通过初验,2025年12月4日通过终验。开远发电厂旧址办公楼保护修缮项目待实施。
开远发电厂旧址产权方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开远市计划以主厂房为核心区,将开远发电厂旧址改造为开远工业博物馆,截至2026年1月正在推进布展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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