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淑先

袁淑先(),字來範,號模圃,湖廣郴州直隸州桂陽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學者。

生平
袁淑先出自桂陽袁氏,父袁風華(字宗濂)為歲貢生,以子官贈文林郎。袁淑先為袁風華第二子。六歲入塾,十歲學為文,十二歲即參加家族會課,文章得到父親讚許,族人推服。他潛心學習,雜受經史子集及唐宋大家文,能究其指歸,為八股文專師方苞,下筆即得其近似。二十一歲補縣學生員。乾隆十八年(1753年)癸酉科湖南鄉試舉人,乾隆十九年(1754年)甲戌科會試不第歸里,父以「-{范}-文正畫粥」故事勉勵,操行愈勵。連遭父母之喪,服闋後再試禮部不第。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參加大挑,獲二等。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授黔陽縣儒學教諭,以造就人才為己任,捐俸修葺學宮,任內黔陽縣有三人考中鄉試,此前未有此事。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陞漢陽府儒學教授,其後奉文截取赴吏部候選。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陞浙江象山縣知縣。

象山縣地瘠民貧,袁淑先到任後謹守法度,不擾民。以往縣中受理訴訟時,差役下鄉需索「下鄉錢」,聽審有「鋪堂錢」。袁淑先酌給差役路費,硃書票端,斷絕需索。每日視事剖決如流水,胥吏不敢干預,各種賄賂之弊盡絕。數月後,百姓謳歌載道。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帝南巡,大吏委派袁淑先辦理西湖黃龍、紫雲兩洞工程,又以寧波府屬守令皆辦差於會城,委其赴郡彈壓。在府三月,清操益著。四月乾隆帝回鑾,賜荷包一對、庫緞二端,奉恩旨加一級。乾隆五十年(1785年)正月,覃恩榮及兩世,父母皆獲贈典。

象山縣濱海多盜。有旦門賊竊取漁網,事主報官,守汛官以「賊眾二十餘持鉤挾石行劫」通報。袁淑先捕獲正賊陳江觀等九人,審訊得實,案得從輕擬,人稱其平。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臺灣林爽文起事,其黨多竄入海,石浦為象山縣咽喉要地,袁淑先奉檄嚴密巡查,居民安堵。朝廷發浙省米十萬石海運赴閩,象山縣派運二千石,袁淑先選兵押運,象山縣與慈谿縣之米最先運抵。閩賊黃崑山等在太平縣劫掠,其奏摺中有「釣船一隻,賊十餘人不得主名」之語。袁淑先查得為林佑等十八人,具稟通報,旋於東窟、石浦捕獲四人,定海、玉環相繼報獲真賊,無一漏網。

在象山縣知縣任內,袁淑先主持修葺學宮。櫺星門外宮牆逼臨玉帶溪,民居湫隘,塵市囂雜。他請帑繕修,購民居闢牆址,自大成殿、兩廡以及名宦鄉賢諸祠、學官署廨,皆煥然一新。又表彰節孝:東鄉有張氏女,父母亡,兩弟幼,矢志不嫁,育弟成人,袁淑先給匾旌之;城中周烈婦錢氏以死殉夫,他作詩弔唁,伐石樹碑。皆採聽輿論而舉,用以勸世。佛寺田產多被豪強侵佔,他查核後照例減價斷贖,使護境、延壽、衍慶、普明、五獅諸寺盡復舊產。雖非佞佛,以為佛寺之設由來已久,不可令其失所。

袁淑先以朴誠任事,為方伯顧公所賞識。然而為彌補前任虧缺,任內派賠歷任虧缺銀七千八百兩,又為前知縣葉瑤代認虧空一千六百餘兩,廉俸不足則向富人借貸。象山縣民知其清廉,無怨言,且望其久留。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正月,袁淑先積勞成疾,引疾請致仕,卻因交代事宜留滯府城。接任者故意刁難,禁止渡船肩輿,他從平民雜渡,徒行十餘里抵達象山縣,接任者數拒不見,百端壓抑。袁淑先病體遭此摧挫,痰壅氣逆,三月二十七日病勢加劇,延至四月初四日夜分,在府城旅舍逝世,享年五十八歲。臨終前,其子侍側,猶以孟子「三自反」之說安慰自己。

袁淑先早年赴部截取時,遇乩神降筆有「秋光菊豔天然妙,海外山間一局棋」之句,後果得象山(海島),八月抵官,一時傳為異事。其生平著述有《龍標芳躅吟》及《經義》行世,未刻詩文若干卷藏於家。

家族

  • 曾祖:袁嘉謨,字亮公。
  • 祖父:袁興鎬,字亦邰,廩貢生,以袁淑先官贈文林郎。
  • 父:袁風華,字宗濂,歲貢生,以袁淑先官贈文林郎。
  • 母:朱氏,贈孺人。
  • 妻:朱氏,封孺人。
  • 側室:富氏
  • 子:袁志林(監生,娶朱氏,繼娶廖氏)、袁志校(增廣生,娶宋氏)、袁志樹(縣庠生,娶朱氏)、袁志椿(富氏出)
  • 女一人,朱氏出。
  • 孫男六人,孫女一人。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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