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元(),男,汉族,辽宁庄河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辽宁省大连市副市级干部(正厅局级),大连市金州区委书记、金州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8年因涉嫌家族式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问题接受组织调查,被称为辽宁省纪检监察部门所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涉案时间最长、涉案类型极其复杂的一起“官商一体、官黑一炉、商黑交织”典型案件。
生平
1972年,徐长元的母亲去世,因家境贫困,徐长元作为家中长子,主动放弃了学业,在公社生产队工作养家。1974年,因表现优秀,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至1982年,任庄河县英烈士公社(今庄河市吴炉镇英烈士村)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82年,入读大连管理干部学院(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1984年毕业后历任庄河县包装制品厂厂长,庄河县宏大企业公司经理,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兼计经委主任,庄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瓦房店市委副书记,市长、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局级),金州区委书记,金州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5年5月,到龄退休,任大连长波集团决策委员会主任。
落马
2018年4月,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根据收到的群众举报,对徐长元有关问题进行初核。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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