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山滑雪

残疾人高山滑雪(Para-alpine skiing)是为残疾运动员改编的高山滑雪运动。这项运动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德国和奥地利伤残退伍军人为恢复运动能力而进行的运动。该运动由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体育委员会管理。主要使用的装备包括支撑杖、坐姿滑雪板和单板滑雪。残疾人高山滑雪的比赛项目包括滑降、超级大回转、大回转、回转、全能和单板滑雪。

残疾人高山滑雪分级是残疾人高山滑雪的分级系统,旨在确保不同类型残疾的高山滑雪运动员之间进行公平竞争。这些分级被归纳为三种一般的残疾类型:站姿、盲人(视障)和坐姿。残疾人高山滑雪建立了一套折算系数系统,允许三个分级组别在同一场比赛中公平竞争,尽管他们的功能性滑雪水平和身体状况各不相同。

高山滑雪是1976年第一届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基础项目之一,当时举行了回转和大回转比赛。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的项目逐渐被添加到残奥计划中。2010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残疾人高山滑雪赛事在举行。惠斯勒的比赛项目包括滑降、全能、超级大回转、回转和大回转。

历史
滑雪作为一项针对残疾人的运动,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产生大量伤兵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德国,失去一条腿的截肢者弗朗茨·温德尔(Franz Wendel)成功地将一副拐杖固定在短滑雪板上。塞普·“佩皮”·兹威克纳格尔(Sepp "Peppi" Zwicknagel)是一名因手榴弹失去双腿的奥地利退伍军人,他自学了滑雪并最终成为了基茨比厄尔的一名滑雪教练,并为残疾滑雪者创立了奥地利滑雪协会的一个部门。到1947年,奥地利开始举行年度比赛。残奥体育史上的关键人物路德维希·古特曼也协助组织了滑雪赛事。在美国,格蕾琴·弗雷泽开始在陆军医院向截肢者教授滑雪。

到20世纪60年代,许多组织相继成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残疾人滑雪仅限于截肢者,但在1969年,失明前曾任滑雪教练的视障滑雪者让·艾梅雷(Jean Eymere)在科罗拉多州阿斯彭为视障滑雪者启动了一项滑雪计划。

首届世界残疾人高山滑雪锦标赛于1974年在法国举行。

赛事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高山滑雪是1976年第一届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基础项目之一,当时举行了回转和大回转比赛。在1984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滑降项目被添加到残疾人高山滑雪计划中,同时坐姿滑雪被列为表演项目。在1992年阿尔贝维尔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滑降、大回转和回转被列入正式计划。在1994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超级大回转被添加到残疾人高山滑雪计划中。1998年,坐姿和视障滑雪者的残疾人高山滑雪级别被增设为正式奖牌项目,而在此前的运动会中只有站姿级别参加比赛。

在2002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女子滑降和男子视障组滑降在第1天举行,男子站姿组和坐姿组滑降在第2天举行。男子站姿组和坐姿组超级大回转在第3天举行,男子视障组和女子超级大回转在第5天举行。男子站姿组和坐姿组大回转在第7天举行,女子组和男子视障组大回转在第8天举行。男子站姿组和坐姿组回转在第9天举行,女子组和男子视障组回转在第10天举行。

针对2006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使用的分级系统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原有的14个级别合并为三个大组,结果根据组内不同级别的折算系数进行计算。在那一届运动会的超级大回转比赛中,站姿组有55名男选手参赛,而女选手为18名。

2010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残疾人高山滑雪赛事在举行。惠斯勒的竞赛项目包括滑降、全能、超级大回转、回转和大回转。这是全能项目首次进入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计划。在滑降项目中,站姿组有25名男选手和18名女选手,坐姿组有25名男选手和10名女选手,视障组有12名男选手和10名女选手。在全能项目中,站姿组有18名男选手和14名女选手,坐姿组有18名男选手和10名女选手,视障组有10名男选手和10名女选手。回转比赛是当届运动会主要残疾人高山滑雪赛事中赛道长度最短的项目。第2天举行了所有级别男女选手的滑降比赛。站姿组男女超级大回转在第3天举行,视障组和坐姿组选手则在第4天进行超级大回转比赛。所有级别和性别的全能比赛于第5天举行。站姿组男女大回转在第7天举行,其余级别在第8天进行。站姿组男女回转在第9天举行,其余级别在第10天进行。

2014年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残疾人高山滑雪赛事在玫瑰庄园极限公园举行。

本届运动会新增的项目是残疾人单板滑雪障碍追逐,该项目与超级大回转、滑降、全能、回转和大回转一同在玫瑰庄园举行。

世界锦标赛
管理、规则与赛事
该运动的国际和国家级赛事包括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洲际杯、国家锦标赛、IPCAS积分赛以及IPCAS残疾人单板滑雪赛。来自39个不同国家的滑雪者积极参与残疾人高山滑雪竞赛,该运动是受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体育委员会管理的八个项目之一,残疾人高山滑雪的具体规则由《IPCAS规则与条例》规定。

针对特定赛事(如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可能会制定专门规则。其中一套规则创建于1994年,并在IPC手册中进行了具体说明,多年来一直用于管理由IPC认可的赛事(如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各级别的比赛规则采用由国际滑雪联合会(ISF)制定或修改自该组织的规则。这些规则是在2000年第42届国际滑雪大会上制定的。两套规则协同工作,ISF规则规定了高山滑雪的通用准则,而IPC则为残疾人高山滑雪提供了修改建议。IPC高山运动大会执行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滑雪者是否有权参加由IPC认可的赛事,而无需考虑规则的具体规定。各国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在参加国内比赛时可以拥有自己的规则体系。

比赛项目
分级
参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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