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給前線部隊的交戰規則]]
交戰規則(,縮寫:),又稱交戰守則或交戰規定,是指政權或軍事組織授予其武裝部隊或前線人員的內部規則或指令,界定遇到那種情況、程度及方式,並根據現場條件,決定是否使用武力或採取可能被視為挑釁的行動。
概要
交戰規則能夠為武裝部隊在採取武力時提供指導,以確立在那種情況可以開火,有助避免前線部隊在遇到突發事件時無所適從,並因為誤判而造成原本可以避免的傷亡及其他後果。交戰規則通常會指出在防衛時遭遇何種程度的攻擊,便可以行使自衛權作出反擊,同時會指出可作出那種自衛行動,而反擊的武力應與受到的威脅比例相稱,不能為了擴大戰果,未經批准便擅自將武力程度升級。交戰規則通常不會規定如何達成結果,但會指出有那些行動是不可接受的。交戰規則的條文,一般而言會考慮在國際法下可容許的行動,同時不違反本國的法律,例如故意開火射擊沒有武裝的救護車或醫院船,一般會被視為違反國際人道法及日內瓦第一公約。
參見
*戰爭法
參考資料
外部鏈接
*[https://iihl.org/wp-content/uploads/2022/12/ROE-HANDBOOK-ENGLISH.pdf San Remo Handbook on Rules of Eng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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