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位國立臺灣大學的宿舍輔導員涉嫌騷擾住宿學生。在處理過程中,臺大性平會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但其後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會議組織不合法並撤銷處分;監察院以處理過程之諸多缺失為由糾正臺大;教育部則多次要求臺大重新調查;期間又發生洩漏當事人個資之爭議。該名宿舍輔導員在2026年3月被依「跟蹤騷擾罪」判刑7個月。
案件經過
2023年6月,臺灣#MeToo運動期間,臺大一名已婚女性宿舍輔導員被指控利用權勢及職務之便,自2022年6月起多次性騷擾一名住宿的女性博士生,其行為包括持備份鑰匙進入房間,在學生睡覺時偷拍、偷摸,趴在學生身上磨蹭,以及半夜到學生房門口要求見面等。學生不堪其擾在9月底向校方求助未果,後於10月31日轉向警方申請《跟蹤騷擾防制法》告誡書並提告。
性平調查
臺大校方在11月4日補通報家防中心處理。
2024年11月,被害人對台大性平會議調查結果提出行政訴訟,同時向台大性平會提出重新調查。2025年3月,台大召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而被害人指控她遭到兩名壯碩校方人員全程緊盯,感到相當不舒服。教育部要求台大重啟調查,台大則拒絕,理由是該校只有「宿舍輔導員」,而沒有「舍監」的職位。
2025年10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性平會議的組織不合法,判決撤銷原處分。臺大對此提起上訴。同年12月,教育部性平會決議要求臺大重新調查。由於臺大未重新調查,教育部性平會在2026年3月決議,依《性平法》規定,台大應立刻重新調查。 於2025年1月監察院退回臺大檢討報告,要求再修改。
司法調查
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該名宿舍輔導員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和強制罪,在2024年5月提起公訴。臺北地方法院則在2026年3月依「跟蹤騷擾罪」將宿舍輔導員判刑7月,不得易科罰金。
洩漏個資
本案中有多起洩漏個人資訊的情形。例如:
- 身為性平會主任委員的臺大校長陳文章違反相關隱私保密規定,透露學生身分,致電請學生的指導教授要多「關心」學生,不要把事情鬧大。 又有,臺大學生在2026年3月洩漏當事人個資,在同年5月被台北市社會局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為由,處以行政罰鍰。
- 行政院教育部同仁誤以為部長信箱反映之民眾為群組,以副本群發回信,致18位民眾個資外洩。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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