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传统风貌建筑,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和《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2020年至今,海珠区分三批次公布了143处传统风貌建筑。
第一批
2020年11月10日公布,共81处。
第二批
2023年11月9日公布,共20处。
第三批
2024年10月17日公布,共42处。
第四批
2026年6月29日公布,共17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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