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Infobox treaty|name=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long_name=|image=|image_width=|caption=|type=|date_drafted=2001年11月2日该公约旨在保护那些“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特征的人类遗存”,且这些遗存已在水下存续超过100年。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重大,因为它有助于重现众多历史事件。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开展科学研究,并持续就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开展教育,努力保护这些遗迹,供当代及未来世代欣赏。该公约提供了一个惯例框架,有助于提高公众意识,并力图打击全球水域中发生的非法掠夺和海盗行为。作为一个国际机构,公约的缔约国同意共同努力,保护其管辖范围内及公海上的沉没文化财产。

文化遗产
作为国际机构,教科文组织持续致力于保护全球文化财产。只有那些能够传承给后代的物质物品才可能被纳入文化遗产的保护范畴。因此,文化遗产是一种继承形式,使当代及未来世代能够了解重大历史事件。针对遗产这一概念,欧洲委员会框架下存在多项国际协定,例如1992年《欧洲考古遗产保护公约》。这类法律文书为世界各地特定社群所拥有的文化遗产古物和遗址建立了广泛的法律保护。直到1972年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文化遗产”这一术语才被用来定义应在国际层面受到保护的文化对象。然而,由于其定义过于宽泛,文化遗产的概念在1992年《欧洲考古遗产保护公约》中得到了进一步修订。这些公约共同捍卫了保护构成各国历史与身份认同的文化财产的普遍价值。

除了100年的时间限制外,《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还将“文化、历史或考古特征”这一表述作为界定水下文化遗产的限定性概念。由于许多文化遗产对象一旦离开水体便会失去其重要意义,该公约旨在确保沉没遗址得到保护。

内容
官方文本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官方文本规定了缔约国在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方面的义务。公约第1条将其定义为“至少100年来,部分或全部、定期或持续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特征的一切人类遗存”受海事法保护的活动包括海上作业、海上救助、船舶装卸。海事法体系统属于普通法管辖范围,并在国内法院体系内处理,旨在保护私人实体在海事活动中的权益。

国际公法体系中的海洋法,旨在管理各国在国际水域活动中的国家间关系。这一复杂的法律体系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原则、特定的执行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庭。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支持性的法律框架,以确定各国在利用海洋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鉴于新兴独立国家的出现,有必要建立一个国际法律机构,以保护全球众多国家共同使用的水域中的水下文化遗产。该公约源于1973年至1982年间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为各国制定了多项新法规。公约一经签署,便确立了两个受国际规则管辖的海域,规定了十二海里的最大海床深度,为国际海峡沿岸国与群岛国制定了特定制度,并引入了三个新的国际机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9条规定:

各国有义务保护在海上发现的一切具有考古和历史性质的物体,并应为这一目的进行合作。

为了管制这类物体的贩运,沿海国在适用第33条时,可以推定未经其批准在该条所指区域内从海床移走这些物体,将构成对其领土或领海内该条所指法律规章的违反。

本条的任何规定不影响可识别的物主的权利、救助法或其他海事法规则,也不影响关于文化遗产的法律或惯例。

本条不影响关于保护具有考古和历史性质物体的其他国际协定和国际法规则。这些地震及随后几个世纪中的多次地震导致这座大型建筑坠入海中,留下大量石块。直至1994年,考古学家让-伊夫·昂佩雷尔率领的探险队才对其展开探索。旧灯塔的许多构件现陈列于亚历山大港的科姆·埃尔-迪克博物馆,但考古学家认为,仍有约500块残石位于海床上。1982年,该船被打捞出水的过程中,有六千万人通过电视观看。船上发现的19,000件物品依然完好。由于玛丽玫瑰博物馆对这一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了有效保护,公众可以继续参观该船及其所有文物。

1628年,瑞典海军瓦萨号战舰沉没于瑞典海岸附近波罗的海的深水中。根据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的命令,这艘大型战舰本是为支援瑞典在三十年战争中的军事行动而建造,但在海上被强风吹翻。尽管在海底经历了长时间,沉船及其所有物品均被成功打捞。如今,位于斯德哥尔摩的瑞典瓦萨博物馆是一座文化遗产博物馆,向全世界公众传播相关知识。

1985年,一支研究团队在加拿大纽芬兰附近的大西洋北部海域发现了泰坦尼克号。 在沉船遗址中发现了1,800件文物,这一发现被认为是对水下文化遗产领域的重要贡献。该沉船及其他沉没遗迹的发现,也可能引发了对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法律框架的诸多疑问。

盗捞与掠夺
早在公元前六世纪,随着罗马控制了意大利的希腊殖民地并与西方诸国结盟,其建立了一支舰队,使罗马成为最强大的海上实体。由于意大利东海岸水域缺乏有效管辖,该区域海盗活动猖獗。现代学者将该地区描述为“居住着野蛮未开化的部落,这些部落是陆地和海上活跃的掠夺者,并不断从内陆获得增援”。尽管许多人对这些记载存有争议,但海盗的掠夺本性在当今可能依然存在。尽管海战规模有所减少,现代海盗正转向其他方式以获取其意欲得到的物品。

据估计,目前仍有约三百万艘未被发现的沉船及遗迹位于大洋底部。自20世纪40年代水肺潜水技术问世并逐渐普及以来,这类水下文化遗产遗址的可达性提高,使寻找新财物的现代海盗更容易接近。研究显示,截至1974年,土耳其沿岸所有已知沉船均已被水下盗捞者侵扰。此外,以色列考古学家估计,至少有60%曾位于沉船和遗址中的文化物品现已消失无踪。英国也存在类似关切。教科文组织公约还受到部分国家的批评,认为该公约似乎削弱了主权豁免原则,且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款不一致。 公约第13条承认沉没军舰享有主权豁免, 但哥伦比亚并非公约缔约国。此外,哥伦比亚称该船为其水下遗产的一部分,因此根据宪法有义务保护和保存该军舰。

缔约国
截至2025年8月,该条约共有80个缔约国。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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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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