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蒙大拿制宪会议(,俗称Con-Con)于1月17日至3月11日在蒙大拿州首府赫勒拿州议会大厦举行。会议由100名代表组成,其中民主党58人、共和党36人以及无党派6人,负责起草新州宪法。大会提出的宪法草案于1972年3月24日由全体代表签署,随后交由选民表决。同年6月,蒙大拿选民以2,532票的微弱优势通过该宪法,占50.55%。
背景
1967年,蒙大拿州议会要求立法委员会评估1889年宪法是否仍能满足民众需要,该宪法自建州起施行。1969年,立法委员会建议设立宪法修订委员会,州议会当年同意成立。新成立的宪法修订委员会认为,召开制宪会议是解决1889年宪法问题的最佳方式。1970年11月3日举行公投,64.76%的选民同意授权州议会召开制宪会议。1971年,州议会通过相关立法,正式决定召开会议。
代表选举
初选
1971年9月14日制宪会议代表初选共有515人登记参选。蒙大拿最高法院1971年裁定,现任公职人员不得参选代表,否则等同同时兼任两项公职,因此民选官员被禁止参选。参选者中有民主党247人,共和党232人,无党派32人,新改革党4人。会议俗称“Con-Con”,不同于州议会按党派分列两侧的惯例
会议历时54天,3月11日结束。3月24日,代表签署宪法草案后正式散会。若宪法未获通过,其余问题即使多数赞成亦不会生效。支持率最高的是迪尔洛奇县,为70.97%;最低的是保德河县,仅18.11%。
下表列出此次公投各县结果:
州议会
对于州议会应实行一院制还是两院制的问题,两院制以56.24%的得票率胜出。对一院制支持率最高的是米苏拉县,为54.68%;对两院制支持率最高的是特雷热县,为78.18%。
下表列出此次公投各县结果:
赌博
在是否由人民或州议会授权允许赌博的问题上,61.10%的选民表示赞成。1889年宪法下赌博属违法。支持率最高的是米纳勒尔县,为73.46%;最低的是麦空县,为43.46%。
下表列出此次公投各县结果:
死刑
在死刑问题上,逾65%的选民赞成保留。支持率最高的是斯威特格拉斯县,为79.54%;最低的是谢里登县,为54.10%。
下表列出此次公投各县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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