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公布的革命文物名录,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文物名录》的一部分。截止2026年3月,共有三批次10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公布,其中第一批28处于2021年3月公布;第二批31处于2021年9月公布;第三批44处于2026年3月公布。《名录》中项目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乌鲁木齐市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克拉玛依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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