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泗(),字尚孔,號壺山,福建福州府福清縣方興里磨石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黃泗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十五年(1502年)授茶陵州學正,在諸生中提拔張治,情誼猶如父子,張治後來成為正德十五年(1520年)庚辰科會元,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進士,官至文淵閣大學士,寫下《述知篇》紀念他。任滿後陞長沙府教授,正德五年(1510年)改興國縣知縣,其時流寇鍾仕錦、何積玉在江西、湖廣擾亂,其部下在興國縣劫掠七個月,燒毀城池火兩日不滅,他到任後立刻招募壯丁,沿城設置二十四間警舖,又聽從堪輿師之言重開堵塞城門並在上方建城樓。地方文廟兩廡坍塌,他召集諸生耆老整理材料重建,增設東西齋六間號舍,同時拆毀淫祠,用其建材改建三程祠,把安湖書院遷移至學宮。妙明寺敗戒犯律的僧人謝弭禮興建的僧房有螺紋覆海五彩粧畫,他毀壞僧房充作書院建材,當時的南贛巡撫王守仁、巡按江西監察御史唐龍嘉獎其行為。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福清縣志》·卷十四·人物
*乾隆《興國縣志》·卷八·官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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