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行中

符行中(),字正民,北宋江西省南丰人。

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歷任户部员外郎、江西转运使、敷文閣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等职。绍兴十五年(1145)冬,为夔州报恩寺捐俸钱十万修建佛牙楼。绍兴十八年,知夔州(今重庆奉节县)。歴仕四十餘年,凡二十遷,官至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符行中曾实施减免赋税等措施,但因符行中“督责甚峻,蜀人怨之”,朝廷再以蕭振為四川安撫制置使。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因事责降为成州团练副使,南雄州安置,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卒於官。著有《江猥藁》四十卷,已佚。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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