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鼎臣(),北宋真棣州阳信县(今山东惠民)人。
天圣二年(1024年)進士及第,庆历年间任侍御史,曾弹劾夏竦不法,后以刑部员外郎知谏院。皇祐元年(1049年)官至天章阁待制。當時黃河在商胡決口,河北都轉運使施昌言主張的治河方案與宰相賈昌朝的意見相左。賈昌朝將施昌言調離,並提拔時任度支副使的吳鼎臣為河北都轉運使。數月後,鼎臣卒。
注釋
參考文獻
*《宋史》卷三〇二《吴鼎臣傳》
吴鼎臣(),北宋真棣州阳信县(今山东惠民)人。
天圣二年(1024年)進士及第,庆历年间任侍御史,曾弹劾夏竦不法,后以刑部员外郎知谏院。皇祐元年(1049年)官至天章阁待制。當時黃河在商胡決口,河北都轉運使施昌言主張的治河方案與宰相賈昌朝的意見相左。賈昌朝將施昌言調離,並提拔時任度支副使的吳鼎臣為河北都轉運使。數月後,鼎臣卒。
注釋
參考文獻
*《宋史》卷三〇二《吴鼎臣傳》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