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画像

邓小平画像是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大道北、荔枝公园东南口的巨型室外宣传画,始建于1992年6月28日,是深圳地标之一,亦是著名旅游景点。该建筑现已被公布为深圳市福田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概况
前三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制作于1992年,设计者为深圳美术广告公司设计师汪继斌,此画原题为《小平同志在深圳》。据汪的采访回忆说,当时深圳市委宣传部要在市内竖立一幅宣传改革开放的大型宣传画,由其接受此任务。深圳市委宣传部的原意是把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的讲话写上去,并没有提及要邓小平的画像,深圳美术广告公司经理黄鹏建议用上邓小平的形象并得到市委宣传部的同意,后经讨论确定把邓小平作为此宣传画的主体,而宣传画中的邓小平原型为邓本人在深圳仙湖植物园的一张照片。画像用了三四个月设计,十几天时间用油漆手绘到荔枝公园宣传板上。但由于油漆易脱落,此后每半年就要修复一次。原画上的标语为邓小平视察深圳时的原话:“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第二个版本制作于1994年5月,深圳市美术广告公司受深圳市委宣传部的委托对画面构图重新设计,邓小平的服饰改为中山装,画上的标语也被改变为邓小平给深圳的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画像下面附有《邓小平与深圳》的巨幅文字介绍。现版画像的规格为高10.35米,宽30.47米。

保护

  • 2024年10月2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深圳市历史建筑”(名称“邓小平画像广场”,编号SZ-J-03001)
  • 2025年6月1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由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补充认定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

交通

  • 公车站:新闻大厦站、深圳书城站
  • 地铁:深圳地铁大剧院站B出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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