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行政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撤销的副省级行政区,1954年7月成立,1956年4月撤销。所辖区域为现在的阿克苏、喀什、和田3个地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历史
1954年7月28日,政务院批准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南疆行政公署,8月21日,南疆行署在喀什成立,由中共南疆区委领导,行署除直接领导原喀什专署所属各6县1区外,还下辖阿克苏、莎车、和田3个专区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族自治区(次年2月3日更名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同时撤销喀什专署。
1955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保留喀什市为省辖市,改由南疆行政公署代为领导。
11月21日,成立阿克陶县,撤销喀什专区,所属6县1区由南疆行政公署直辖。
1956年4月21日,撤销南疆行政公署,恢复喀什专区,撤销莎车专区并将其并入喀什专区。恢复阿克苏、喀什和田3个专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为自治区直辖。
历任党政领导
新疆省南疆行政公署
- 主任:买买提明·伊敏诺夫(维吾尔族,1954年8月~1955年9月)
- 副主任:田仲(1954年8月~1955年9月),哈斯木江·卡伯尔(1954年8月~1955年9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行政公署
- 主任:买买提明·伊敏诺夫(维吾尔族,1955年10月~1956年6月)
- 副主任:田仲(1955年10月~1956年6月),哈斯木江·卡伯尔(1955年10月~1956年3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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