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中国国民党在1930年召开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后选举产生的中央党政机构,依照国民党党章享有国民党中央最高权力。

由於当时国民党党内发生宁粤分裂,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先后召开了三场,分别在南京、广州和上海。三场国民党四大分别选举了三个互不统属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直到宁粤正式和解之后,南京、广州、上海三方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在南京联合召开中國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 中央执行委员:周佛海、夏斗寅、 杨杰、顾祝同、贺耀祖。
  •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萧吉珊、朱绍良、龙云、谢作民、马福祥、钱大均、段锡朋、郑占南、黄慕松、张厉生、罗家伦、戴愧生、张敬斋。
  • 中央监察委员:张学良、杨虎、蒋作宾、洪陆东。
  • 候补中央监察委员:黄吉宸、方声涛。

广州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名单
1930年12月4日上午与下午,广州国民党全国四大会议举行两次会议,选举第四届中央委员:

  • 中央执行委员:白崇禧、李扬敬、余汉谋、林翼中、 张惠长。
  •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区芳浦、黄旭初、程天固、詹菊似、黄季陆、梁寒操、关素人、李任仁、 曾仲鸣、崔广秀、黄复生、张定璠
  • 中央监察委员:香翰屏、张发奎、唐绍仪。
  • 候补中央监察委员:林直勉、缪培南、李绮庵、陈中孚。

上海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名单
1930年12月8日,上海国民党全国四大会议举行会议,选举第四届中央委员:

  • 中央委员:唐生智、张发奎、王懋功,谷正纲、邓飞黄、刘文辉、唐有壬、范予遂、黄少谷、萧忠贞。
  • 候补委员:陈孚木、郭春涛、赵光庭、刘叔模、邓介松、延国符等14人。

由於张发奎已被广州四全大会推为中央监委,上海大会选出的中委实际上为9人。

四届一中全会
1931年12月1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在南京中央黨部舉行臨時會議,蔣向全國通電辭職。自蒋下野后,各地中央委员纷纷入京。

12月22日-29日,南京、广州、上海三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在南京联合召开中國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宣告国民党统一。会议对宁、粤、沪三方大会选出的委员一概承认。全会决定中央政治会议不专设主席,改为常委制。会议重新改组了国民党的党政领导机构,宣告国民党的统一。

统一后的第四届中央委员包括:

  • 中央执行委员73人: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孙科、戴季陶、宋庆龄、何应钦、陈果夫、陈铭枢、叶楚伧、朱培德、吴铁城、于右任、宋子文、何成濬、王柏龄、邵元冲, 朱家骅、张群、刘峙、杨树庄、周启刚、陈立夫、陈肇英。 丁惟汾、曾养甫、李济琛、方觉慧、王伯群、何香凝、方振武、伍朝枢、李文范、刘纪文、刘芦隐、邹鲁、阎锡山、冯玉祥、赵戴文、李烈钧、柏文蔚、覃振、石青阳、熊克武、 陈友仁、王法勤、陈公博、程潜、顾孟馀、经亨颐、甘乃光、居正、石瑛、刘守中、丁超五、张贞、孔祥熙、王正廷、周佛海、顾祝同、夏斗寅、贺耀祖、杨杰、桂崇基、马超俊、陈济棠、陈策、白崇禧、李杨敬、余汉谋、林翼中、 张惠长。
  •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60人:邓家彦、茅祖权、李宗黄、白云梯、张知本、傅汝霖、张苇村、黄实、旅界青、陈树人、 缪斌、陈耀垣、刘文岛、鲁泽平、张道藩、赵丕廉、余井塘、薛笃弼、焦易堂、鹿钟麟、苗培成、程天放、克兴额、区芳浦、萧吉珊、黄旭初、朱绍良、程天固、龙云、詹菊似、谢作民、黄季陆、马福祥、梁寒操、钱大钧、关素人、段锡朋、李任仁、郑占南、曾仲鸣、黄慕松、崔广秀、张厉生、 黄复生、罗家伦、张定番、戴愧生、李敬斋、王祺、何世桢、范予遂、陈孚木、曾扩情、王懋动、唐生智、陈庆云、 谷正纲、唐有壬、杨爱源、王陆一。
  • 中央监察委员24人:邓泽如、萧佛成、谢持、陈璧君、王宠惠、吴敬恒、张静江、林森、蔡元培、张继、邵力子、李石曾、恩克巴图、褚民谊、柳亚子、张学良、杨虎、 蒋作宾、洪陆东、李宗仁、许崇智、香翰屏、唐绍仪、张发奎。
  • 候补中央监察委员22人:杨庶堪、黄绍竑、郭春涛、李福林、潘云超、陈布雷、商震、陈嘉祐、林云陔、邓青阳。 林直勉、黄吉宸、缪培南、方声涛、李绮庵、陈中孚、邓飞黄、孙镜亚、黄少谷、萧忠贞、纪亮、李次温。

会议推举胡汉民、汪精卫、蒋介石、于右任、叶楚伧、顾孟馀、居正、孙科、陈果夫九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以叶楚伧兼秘书长。并以吴铁城、邵元冲、张知本三人分别任中央组织、宣传委员会和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委员。

会议又产生了新一届国民政府。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国民政府委员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唐绍仪、张静江、蔡元培、萧佛成、邓泽如、谢持、许崇智、王法勤、李烈钧、邹鲁、邵元冲、陈果夫、叶楚伧、宋子文、王伯群、方振武、熊克武、阎锡山、冯玉祥、赵戴文、王树翰、 刘尚清、薛笃弼、柏文蔚、程潜、经亨颐、孔祥熙、思克巴图、杨庶堪、马福祥。

五院正副院长为行政院院长孙科,副院长陈铭枢;立法院院长张继, 副院长覃振;司法院院长伍朝枢,副院长居正;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副院长刘芦隐;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副院长丁惟汾。中央政治会议常务委员为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

1932年1月1日,行政院长孙科的政府通电就职,宣布各部部长及委员会委员长:内政部长李文范,外交部长陈友仁,教育部长朱家骅,军政部长何应钦,海军部长陈绍宽, 署理才政部长黄汉梁,交通部长陈铭枢兼,铁道部长叶恭绰,实业部长陈公博,司法行政部长罗文干,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邓青阳,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刘瑞恒,参谋总长朱培德, 训练总监李济琛,军事参议院长唐生智。

四届二中全会
1932年3月1-6日,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在洛陽召開。

四届三中全会
1932年12月15-22日,國民黨四屆三中全會在南京召開。

四届四中全会
1934年1月20-25日,國民黨四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

四届五中全会
1934年12月10-14日,國民黨四屆五中全會在南京召開。

四届六中全会
1935年11月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在南京召开四届六中全会。开幕式后,全体中央委员在会议厅门前合影。突然从记者群体中跳出一人,拔出手抢,向站在第一排中间的汪精卫开枪。汪精卫身中两弹,一弹击中左颊,一弹击中脊背。汪被送进中央医院抢救,取出左颊内的一颗弹头,另一颗子弹仍留体内。凶手被当场制服,经查为晨光通讯社记者孙凤呜。

另見

  •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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