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第爾

哈迪尔( Qādir,),又译哈第尔,清朝新疆回部乌什人,阿克蘇回部郡王品級多羅貝勒霍集斯第四子。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承袭父亲的爵位,在乾清门学习行走。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他担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年),他被赐予御前行走的资格,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嘉庆十六年(1811年),他受命前往喀什噶尔(今喀什市)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年),他返回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一事不实,受命退休闲居,不久后被授予内大臣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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