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域外措施法》(英语:Foreign Extraterritorial Measures Act;法语:Loi sur les mesures extraterritoriales étrangères)是加拿大的一项联邦法律。该法案由加拿大议会于1984年通过,并于1985年2月14日正式生效,旨在阻止美国反古巴法律对加拿大公司的域外适用(即长臂管辖)。“加拿大公司”这一术语包括美国公司在加拿大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立法意图
该法案的总体意图是阻止美国法律,特别是涉及限制对古巴贸易的法律,对加拿大企业实施。在美国通过《1996年古巴自由与民主团结法》(即《赫尔姆斯-伯顿法》,Helms–Burton Act, Pub.L. 104–114, 110 Stat. 785, 22 U.S.C. §§ 6021–6091)之后,该法案的进一步修订案获批,并于1997年1月1日生效。
相关命令
执行该法案的相关行政命令包括:
- 1990年《外国域外措施(美国)命令》,日期为1990年10月31日 (SOR/90-751)
- 1992年《外国域外措施(美国)命令》 (SOR/92-584)
- 1996年《外国域外措施(美国)命令》 (SOR/96-84)
参考文献
参见
美国对古巴的禁运
长臂管辖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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