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是广东省东莞市的检察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位于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5号,前身为广东省东莞县人民检察院。
机构沿革
1955年6月24日,东莞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1986年2月,东莞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使以下职权:
机构设置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共设15个内设机构、7个派驻检察室与1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派驻检察室
内设事业单位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基层检察院
由于东莞市是不设区县的地级市,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仅下辖3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为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接受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东莞市内各基层检察院的具体信息如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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