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映芳

姜映芳(),又作姜应芳,清朝咸丰、同治年间侗族起事首领,贵州天柱县织云乡坌溪寨人。

姜映芳出身贫苦农民家庭,七岁时,父亲因无力缴纳赋税入狱致死。祖父和母亲也因无力偿还田主债务,惨遭毒打身亡。他故自幼对官吏豪绅恨之入骨。鸦片战争后,清廷把战争赔款转嫁给各族百姓。咸丰五年(1855年),受太平天国的影响,姜映芳在家乡秘密组织天地会,又称金兰会,提出“打富济贫”,主张“大户人家欠我钱,中户人家你莫言,小户人家跟我走,打倒大户来分田”。号召百姓起来推翻清朝统治。姜映芳拥众千余人,进军天柱县城,途中,因官军阻击,转移至梁上、巴冶一带,继续战斗。后与姜芝灵、龙海宽领导的侗族民变军汇合,并与张秀眉领导的苗族民变军配合,协同作战,声威大振。同治元年(1862年)五月,率军攻克天柱县城,杀赃官土豪,分田土,以九龙山为根据地,建制设官,被推为“奉天伐暴灭清复明统领义师定平王”。后军分几路,进击湖南西部和贵州东部,多次获胜,拥众十万,声言“挥戈直捣北京”。清政府调湘军,联合地方武装,乘其东进时,攻打天柱县城。姜映芳回师救援,寡不敌众,内部又出现叛逆,战斗失利,被俘,押至铜仁府,他表示“若要我不反,除非石头烂”。十一月,在铜仁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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