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戍是秦朝在嶺南地區設立的軍事戍守區,位於揭嶺之陽(現在的廣東省揭陽市一帶)。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將任囂、趙佗平定南越後,設立南海、桂林、象三郡,並於揭嶺設置揭陽戍所,隸屬南海郡,作為控制粵東地區的軍事據點。此舉標誌著潮汕地區正式納入中原王朝版圖,也是粵東最早建置的行政與軍事單位之一。該戍所是秦朝經略華南的戰略支點,揭陽戍後發展為揭陽縣,標誌著潮汕地區正式納入華夏版圖,成為秦漢時期南海郡下轄的重要縣份,轄地涵蓋今潮汕、梅州及福建漳州南部。秦漢時期的揭陽縣範圍極廣,涵蓋了今日的揭陽、潮州、梅州、汕頭以及福建南部、閩西的部分地區。東晉時期,原揭陽縣地改建為義安郡,揭陽之名雖一度中斷,但「揭陽」作為地名淵源流長,延續至今。
秦朝水利專家兼將領史祿(又名監祿)曾任揭陽長(另一種說法是他擔任揭陽戍的軍事官員),並在當地推動水利與開發。
揭
「揭嶺」之名中的「揭」字,根據 《說文解字》的解釋,本義是「高舉」。在廣州秦漢建築遺址(主要是南越國宮署遺址)的考古發現了「定楬之印」和「定楬丞印」等的秦朝封泥和官印,「定楬之印」是該地的行政首長(可能是縣令或者縣長)所用,而「定楬丞印」為「丞」(即是副職官員,負責司法或文書)所用。它們的出土,為「揭嶺」及「揭陽」地名的演變提供了實物證據,證實了秦朝在嶺南地區設置的行政單位最初並非稱為「揭陽」,而是「定楬」。「定」字含有「平定、安定」之意,反映了秦始皇征服嶺南後的政治意圖。而「楬」是「揭」之前的名稱,指高聳的山嶺,所以「定楬」的意思是指「平定揭嶺地區」。這證實了秦朝在設立政區時,直接以該地區最顯著的地理標誌——揭嶺(楬嶺)來命名。隨著局勢的穩定,帶有軍事征服色彩的「定」字逐漸去掉,並根據「山南水北為陽」的地理方位傳統,改稱為「揭陽」。
戍
「戍」在秦漢嶺南治理中確具「以軍護縣」的特色。秦平定嶺南後,設南海、桂林、象郡,因地方遙遠、越人反抗頻仍,實行「以適遣戍」政策,即徵發罪人、贅婿、賈人等為戍卒,駐守五嶺要隘與新設縣治,如揭陽戍即為軍事據點兼行政單位。「戍」是在秦漢嶺南治理中起著重要作用,具有「以軍護縣」的管治特色。秦國平定嶺南之後,設立了南海、桂林、象郡。因為嶺南地方遙遠,加上嶺南人多次反抗,為方便管治,秦國在嶺南實行「以適遣戍」政策。
根據《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君、賈人略取陸樑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意思是秦國透過徵發各類人員(發諸)曾經逃亡或逃避徭役的人(嘗逋亡人),在秦朝時期,這些人被視為社會不安定因素;入贅於妻家的男子(贅婿),這些人社會地位低,常被歧視;商人(賈人),秦朝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這三類社會地位低下之民,秦朝政府利用他們進行邊疆開拓,擔任戍守的士兵,這樣一來可以減少「輕佻易動」之民,二來又可以解決兵源不足的問題。這些新兵會被派往駐守「陸梁地」,意思是「陸上強梁」的地方,這是秦朝政府對五嶺以南地區(即是現在的廣東、廣西及越南北部)的稱呼,原因是這些地方地勢起伏、交通不便,而且百越族(原住民)對秦朝頑強抵抗。這些戍卒不只需要駐守邊陲之地,還需要開墾土地,做到「兵民合一」的治理模式。郡尉掌軍政大權,如南海尉任囂、趙佗,不設郡守,體現「以軍領政」的特殊體制。戍所兼具防務、控民、開發功能,是「以軍護縣」的具體實踐。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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