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士公園體育館(),舊稱摩士公園室內運動場(),是香港黃大仙區的室內公眾體育館,位於九龍黃大仙鳳舞街40號,摩士公園三號公園內。原本場館由市政局管理,直到2000年1月1日該局解散後,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接手。
歷史
市政局於1973年參考東啟德體育館設計,計劃在香港島及九龍各轄區合共增建13座室內運動場,其中選址包括摩士公園。該場館是第二型室內體育館,面積上東啟德體育館相若,但在其設計基礎上,採用木糠磚地面、增設附有投影設備的會議室及辦公室。其後於1975年5月計劃斥資100萬港元,刊憲公開招標興建室內運動場。整個設計及工程規劃由工務司署負責,並於1976年5月宣佈建成。
最終場館斥資超過123萬港元建成,1976年8月10日啟用,由時任市政局康樂市容委員會主席羅德璋主持開幕典禮。
體育館自啟用以來由市政局管理,直至2000年1月1日廢除後,改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接手負責。該館原名摩士公園室內運動場亦於2002年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後改為現名。
館內設施
體育館設有一個多用途主場、兩張乒乓球檯、可容納200人的觀眾席,以及輔助設施如洗手間及更衣室,其中主場可以劃作四個羽毛球場、一個籃球場或排球場使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lcsd.gov.hk/clpss/tc/webApp/Facility/Details.do?fid=749&did=16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摩士公園體育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