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达 (1902年)

杨达(),原名先达,字闻非,男,四川省彭县濛阳镇。敌多方利诱威胁,杨达坚贞不屈,后经蓝仲和指证杨达确係共产党员。时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长朱培德、南昌市警备卫戍司令王均下令,将杨达押赴南昌市郊,执行枪决。杨达年仅25岁。

1983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放革命烈士证明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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