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历史上曾设立的一个市辖区。1955年柳州市正式设立市郊区,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该区并将原辖乡镇划归柳州市各城区管辖。
建置沿革
1950年11月,柳江县第八区划归柳州市管辖,改建为柳州市第四区(区政府驻黄村)、第五区(区政府驻鸡喇)。1951年5月,柳州市委将第四区、第五区改为第五区(区政府驻文笔村)、第六区(区政府驻鸡喇)、第七区(区政府驻柳东)、第八区(区政府驻黄村)。1953年3月,撤销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区,合并改建为第三区,第三区公所驻柳新街三角地。1955年2月,第三区改为郊区,郊区公所驻谷埠街。
2002年6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柳州市郊区,将原郊区的长塘镇、沙塘镇、石碑坪镇、洛埠镇、白露乡和黄村乡的白沙、黄村、雅莲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北区管辖,羊角山镇的水南、驾鹤、鸡喇、社湾、阳和5个村和鸡喇居委会划归柳州市鱼峰区管辖,太阳村镇、西鹅乡和羊角山镇的新云、门头、帽合3个村以及黄村乡的渡口、基隆、磨滩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南区管辖,柳东镇和鱼峰区的潭中街道划入城中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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