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爾恭額(),號敬齋,富察氏,滿洲鑲黃旗人,清朝政治人物。
嘉慶十二年(1807年)考取筆帖式,十八年中式繙譯舉人,十九年補戶部筆帖式,道光元年(1821年)任軍機章京,二年任戶部主事,四年升員外郎,五年京察一等記名,外放廣東省瓊州府知府,六年調廣州府知府,八年任貴州貴東道、山西按察使、廣東按察使,十年任奉天府府尹,十三年升盛京工部侍郎兼奉天府府尹,在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道光十四年(1834年),奉命往浙江与河道总督等改修海塘,任浙江巡撫,督办塘工,颇有成效。道光十七年(1837年),与闽浙总督钟祥等奏筹议海防章程六条,均被采纳。任内于治河、法治等方面亦多有建言。
道光二十年(1840年)六月,鴉片戰爭第一次定海之戰戰敗,英军攻入浙江定海县。他事先毫无准备、筹划,亦无觉察,束手无策,致定海失陷一事獲罪奪職,發往軍臺效力贖罪。次年去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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