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 (金朝)

王浩(),金朝官员。

王浩由吏员起家,初任泾阳县令,廉洁为关辅第一。当时西台檄令州县增植枣果,督责严厉,百姓深受其扰,唯独王浩不加过问。主司准备治他的罪,王浩说:“本县所植已够数目,若要增植,必须盗取他人所有,取彼置此,未见其利。”他爱民多是此类。所到之处皆有善政,百姓丝毫无犯,陕西人为他立生祠,岁时祭祀。贞祐南迁后,担任扶沟县令。开兴元年(1232年)正月,百姓钱大亨等抓住县官向蒙古帝国投降,钱大亨因王浩对百姓有恩,不忍加害,每天派熟人劝他投降,王浩始终不听,于是被杀,死时无血。主簿刘坦、县尉宋乙同时遇害。尸体被弃于道路。

参考文献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