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戬(),字天祺,北宋官员,原籍开封府,迁居鳳翔府郿县横渠镇,张载之弟。
张戬进士出身,调任阌乡县主簿,后知金堂县。他养老恤贫,时常召父老来教育督促子弟。百姓有小善,都记录下来。用自己的俸禄买酒食,每月初一召老者饮酒慰劳,让他们的子孙侍奉,劝以孝悌。他所到之处诉讼日益减少。熙宁初年,任监察御史里行。多次上奏反对王安石变法,请求罢除条例司并追回常平使者。弹劾曾公亮、陈升之、赵抃依违不能救正,韩绛左右顺从,与王安石结党,李定以邪谄窃居台谏。又说王安石擅权,韩绛诡随辅佐,台官又用李定之流,相继而来,祸患渐深。吕惠卿刻薄善辩,假经术文饰奸言,不宜在皇帝身边劝讲。他上书数十次,又到中书省争论。王安石举扇掩面而笑。张戬说:“我狂直,自然被公笑,但天下笑公的人也不少。”赵抃从旁劝解,张戬说:“公也不能算无罪。”赵抃面露愧色。张戬于是称病待罪。出知公安县,又调任监司竹监,到任后全家不食竹笋。他曾很信任一个小卒,等到将要离任时,发现此人偷笋壳,仍依法治罪,毫不宽贷;但罪既已正,待他又如当初,毫不介意。后在官任上去世,年四十七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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