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宣布1959年為世界難民年(,縮寫**'),基本定於1959年7月1日至1960年6月30日期間主辦,為一項致力於攜手應對全球難民問題的國際年,敦促各成員國繼續關注難民問題,增加財政捐助,並鼓勵採取更多人道主義措施安置難民。其旨在提高全球對難民需求的認識,並為致力於改善難民福祉和尋求持久解決方案(包括永久安置)的組織調動財政資源。此外該活動也希望提高聯合國難民署的知名度,並促使更多國家政府簽署1951年《難民公約》。世界難民年在當時全球人道主義活動領域並非拘泥於聯合國政策的限制標準,而很大程度上是向所有難民提供援助,以表明世界難民年忽略當時實際政治和法律因素的跨國際基礎。 當時參與冷戰成員國限制到聯合國自身的行動能力,並削弱了它的作用,聯合國在確認其正式授權確認難民方面存在缺位,同時建議國際社會採取更中立的行動。。
背景緣起
社會層面當時教會及許多教會領袖在廣泛向外界呼籲對當時難民:包括當時那些在二戰後無家可歸的人,來自鐵幕國家的難民,北非的阿爾及利亞難民,中東的阿拉伯難民,來自埃及和其他穆斯林國家的猶太難民,香港的中國難民,巴基斯坦難民,韓國難民,以及後來出現的西藏難民——據估計當時難民總數接近1500萬(其中1959年初歐洲有13.2萬名未定居難民
計劃
難民年組織的原計劃為實現兩個目標:
- 提高公眾對當時難民狀況的認識,
- 幫助當時難民通過重新安置來緩解他們的困境。
但由於當時民族主義和政治考量等問題,世界難民年的重點很快就轉移到了為在地難民籌款,而不是組織大規模的重新安置項目。進而有關多國政府顯示沒有意願為世界難民年的承諾而改變其本國的移民或難民政策,要求應當由各個政府自行決定如何實踐 ,因此早在世界難民年啟動之前有關目標於正式層面就已經受到限制,正式成立世界難民年。各成員國決定提高公眾對難民議題的認識,並鼓勵各國政府、非營利組織和公民提供更多財政援助。據計當時全球70個郵政機構同時發行首日封,不僅為籌款,也提供機會向公眾展現對難民的態度和看法。 而當時的慈善和人道主義組織在向公眾介紹難民問題上發揮了主導作用,它們的募款活動使難民問題國際化,提高了公眾的期望,並加劇了現代難民群體既是受害者又是具有威脅的外來者的矛盾處境。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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