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中華民國駐越南大使館爆炸事件是指1967年9月19日越共對中華民國駐越大使館的炸彈襲擊。中華民國(臺灣)自1955年12月在越南共和國(南越)西貢設置公使館,其後於1958年7月日升格為大使館。1967年時越南戰爭已酣戰多時,南越首都西貢也數次遭武力襲擊,該年9月19日中華民國駐越大使館遭越共潛入並設置炸彈,企圖刺殺駐越大使胡璉等人。炸彈爆炸後,館舍一樓全毀,胡璉幸免於難,另有27人受傷,1人死亡。南越警察查緝後,逮捕了與越共關聯的二男一女。
背景
1960年代南、北越對抗局勢發展為戰爭局面,美國也自1964年東京灣事件後直接派遣大量軍事人員介入雙方戰爭,而中華民國也和越南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並設立大使館、提供援助及結為盟友等等。中華民國駐越大使館於1955年12月17日設館,原為公使館,其後於1958年7月1日升格為大使館,1955年設館初在美國軍事援助越南司令部與咸宜大道(Hàm Nghi Boulevard)附近的巴斯德街()47號辦公。
除了外交往來,中華民國國防部自1960年起也協助南越整建軍隊、提供南越武裝軍備,以及派遣奎山軍官團培訓並建立制度。
事件經過
在中華民國駐越大使館遭襲前,當時西貢各地幾乎每天都會遭遇大小不一的武力破壞,1967年2月13日便發生過越共試圖以迫擊砲攻擊美國軍事援助越南司令部。早幾年的1965年3月越共則同樣以炸彈襲擊美國駐越大使館,並造成17名美國人與越南人死亡,另有100多人受傷。
1967年9月19日星期二早上10點30分左右,為了進行經常性的業務會議,駐越大使胡璉偕歐陽中庸公使進入館舍二樓的大使辦公室隔壁的經濟參事辦公室,與會人員還有大使館的其他9個館員,包括三等秘書以上人員,還有經濟參事與武官。
至10點40分左右,一對年輕的越南男女學生走進大使館領事組與大使館人員對談片刻,突然其中的青年從門口衝至院子內,使館警衛隨之追上並開槍射擊卻未能擊中。
蘇孝章供稱他在行動前多次到大使館附近勘察環境過,9月19日早晨受組織命令到堤岸璇宮戲院對面的公車站見一名叫「馬利青」的少女。到指定地點後,馬利青將13公斤重的黃色炸藥交付給蘇,隨後兩人同乘一輛公車到大使館附近。抵達大使館時,二人見掩護人羅士田已站在大使館的對面,兩人於是進入大使館,假意申請赴台升學簽證。蘇找到機會拔出信管後,立刻和馬利青衝出大使館,蘇立即騎上摩托車逃跑,但被一名南越警察逮捕,另外二人也陸續被捕。
除這三人以外,還有一名主嫌是化名為馮建如的25歲的華裔青年羅森,惟羅直至翌年1月6日才因在堤岸拒絕便衣警察臨檢遭警察追捕,逃離過程中被便衣警察開槍擊中,送醫後不治身亡。另外,經洪德青查閱後發現以《時代》雜誌西貢分社記者為掩護的北越間諜范春安於爆炸後亦出現在現場,但仍未知是否與爆炸事件有關。
背後動機
據郭乃日在《失落的台灣軍事秘密檔案》記述,越戰時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駐越代表負責督導情報局和中國國民黨大陸工作會在越南的活動,任務是發展電訊情報、監聽北越飛機通訊,尤以中共飛機活動情形為重點。使北越認為中華民國暗中協助美軍,因此以炸彈襲擊駐越大使館與刺殺駐越大使胡璉為目標實施報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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