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登龍(),字壽朋,號秋坪,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學者。
生平
陳登龍七歲喪父,家境貧寒,母親黃氏以剪彩手工維持生計,撫養他與一弟二妹成人。他勤奮苦學,博覽典籍,文章宏肆,尤其擅長詩歌與古文辭,旁及琴、棋、書、畫。二十六歲時補縣諸生(秀才)。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舉人。此後多次參加會試未中,其後經大挑獲一等,分發四川以知縣試用,署理天全州知州,該地原屬大金川,歸附未久,尚未設立學校,學子需附於雅州府應試。陳登龍捐出俸祿,向上官請求,最終奏准設立學額,每試取八名,並將蘆山縣訓導移駐天全州,創建文廟,興建和川書院以教導士子。任內審理案件公正,有豪強奪取寡婦田產,他勘察明確,使豪強無法欺瞞,將田歸還寡婦;又有一名囚犯處決後,其年幼子女無所依靠,陳登龍收養他們直至成人,因此被百姓稱為「陳青天」,並為其建立生祠祭祀。在一次歲試中,發現有童生作弊,學政將案件交他處理,他見童生悔悟,心生不忍,向學政說明情況,最終釋放該童生。其後該童生在科試中入學,更考中舉人,擔任地方官。嘉慶元年(1796年)朝廷核准因先世殉難而恩蔭的世襲恩騎尉資格,陳登龍因從弟陳登爵尚未取得功名,將該蔭襲讓給他。嘉慶五年(1800年)任庚申恩科四川鄉試同考官,其後任青神縣知縣,署理打箭鑪廳裏塘同知,裏塘地處高原,氣候寒冷,不產五穀,民風剽悍,設有土司管轄。陳登龍體察土司需求,多加惠撫。有土司去世,其子年幼,其妻代攝事務,他族意圖爭奪,陳登龍訪查民意,查明實情,最終扶持土司之子繼位,獲得眾人稱頌,陞雅州府同知,經部推遷湖北安陸府同知,以赴任稽遲,前往京師候選,改四川寧遠府建昌捕盜同知。丁母憂回籍,返鄉時囊橐蕭然,以教授生徒維持生計,閉門自守,謝絕州縣官員的拜訪,每日與學生以詩畫自娛,七十四歲時去世。
家族
- 高祖:陳丹赤,順治十一年(1653年)甲午科舉人,浙江按察司僉事、分巡溫處,耿精忠叛變時殉難,諡「忠毅」。
- 曾祖:陳一夔,以父親殉難得恩蔭,授夔州府知府。
- 母:黃氏
- 從弟:陳登爵
著作
陳登龍著述頗豐,著有《出塞錄》一卷、《裏塘志略》二卷、《蜀水考》二卷、《天全州聞見記》二卷、《讀禮餘篇》二卷、詩集十四卷、雜著四卷。
註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