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歌劇()是一種篇幅較短的歌劇,由室內樂團或至少由小型管弦樂隊演奏,角色較少,舞台製作較為簡化,演出時間也較短。
歷史
背景
雖然室內歌劇的正式起源可以追溯到1910年左右這個術語也被用來指代18世紀的短篇戲劇作品。例如,喬瓦尼·巴蒂斯塔·佩爾戈萊西於1733年創作的《》 ,最初是作為其歌劇《》的喜劇插曲而創作的,後來由於其時長短(45分鐘)、僅有三個角色,以及比它所屬的嚴肅歌劇更為著名,而發展成為一部獨立的室內歌劇。
20世紀
室內歌劇本身的誕生被認為為與浪漫主義成就相互抗衡,特別是作為對瓦格納鉅作的反應。該術語首次在1909年古斯塔夫·霍爾斯特的歌劇《薩維特里》(Sāvitri) 中被明確使用。作曲家後來將其1926年歌劇戀愛中的夜鶯()的副標題改為Opéra de chambre。
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時期,許多劇團都面臨經濟困境,小型劇團的理念應運而生。1918年伊戈爾·斯特拉文斯基的《士兵的故事》被視作這種新型劇場的開山之作;儘管因為它缺少演唱部分而嚴格來說不應被視為歌劇,但《士兵的故事》作為第一部巡迴室內劇(),其僅配以少量管弦樂演奏家和演員即可演出的巡演結構,具重要意義。 然而,斯特拉文斯基早在1916年就創作了《》一劇,儘管該劇因融合了舞蹈和啞劇而顯得不同尋常,但也可以被視為室內歌劇的典範。
其他同時期最早的重要室內歌劇之一,有1912年由理查·施特勞斯創作的《》 ,這部歌劇只有一幕和一個序幕,僅有四個角色。1926年保羅·欣德米特創作了自己的歌劇《》 ,這部歌劇共三幕,只有七位演員。
至此之後,由於這種短篇歌劇具有的實踐便捷度,具備在短時間和有限空間內匯集多種演繹方式的可能,及具可嘗試新重要組合的能力,而開始成為一種與新趨勢日益緊密聯繫的體裁。
另一位擅長小型樂團作品的音樂家是本傑明·布里頓,他為這一新興體裁做出了巨大貢獻,儘管他的作品從未被冠以該種定義。他與生俱來的分寸感首先體現在1946年的《》中,隨後是1947年的《》,以及最著名的1954年作品《》,這部作品僅有序幕、兩幕,且僅由十三件樂器演奏。 20世紀40年代,他組建了,旨在推廣自己的作品。由於英國歌劇團成員較少,布里頓可以相對輕鬆地組織音樂會。其他創作室內歌劇的作曲家包括漢斯·維爾納·亨策、寇特·威爾、哈里森·伯特威斯爾、托馬斯·阿德斯、、威廉·沃爾頓和菲利普·格拉斯。
參考文獻
參見
- 康塔塔
- 室内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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