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名

王世名(),字时望,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武义县(今浙江省武义县)人。

王世名父亲王良与族子王俊同居争屋,被王俊打死。王世名十七岁,担心父亲的尸体受辱,不忍报案,于是假装接受王俊赔偿田产的和解。田产收入都另封标记。王俊送来的东西,他也假装收下。而暗中把父亲的画像挂在密室,又画自己的像在旁边,带刀侍立,朝夕哭拜,并买了一把刀,刻“报仇”二字,母亲和妻子都不知道。守丧期满后,他成为生员。等到儿子出生几个月后,他对母亲和妻子说:“我已有后,可以死了。”一天,王俊醉归,王世名持刀迎击,将他当场杀死。然后向众人呼喊,进屋告诉母亲,随即带着以前封存的田产收入到官府请死。时在万历九年(1581年)二月,距离父亲去世已有六年。知县陈某说:“这是孝子,不能关入监狱。”安排他住在别处,并将此事上报府衙。府里派金华知县汪大受前来审理。王世名请求处死自己。汪大受说:“验尸有伤,你可以不死。”王世名说:“我只是不忍父亲的尸体受辱,才拖到今天。否则,何必等六年。请让我回家告别母亲再赴死。”汪大受答应了。回家后,母亲哭着迎接他。王世名说:“身体是父亲所留。用父亲所留之身替父而死,虽然离开母亲,却能跟随父亲,又有什么遗憾。”不久,汪大受到来,县里上千人都赶来为他辩护。汪大受于是让人抬来王良的棺材,准备开棺验尸。王世名痛哭,用头撞台阶,血流满地。汪大受和旁观者都流泪,于是下令抬走棺材,准备向上级报告免予验尸,以保全孝子。王世名说:“这是违法的,违法就是无君,我还活着干什么。”于是绝食而死。妻子俞氏抚养孤儿三年后,自缢殉夫,朝廷旌其门为“孝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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