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紹隆

錢紹隆(),字仲扶,浙江嘉興府海鹽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錢紹隆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三甲第五名進士。康熙十九年(1680年)授四川富順縣知縣,當時正值三藩之亂後期,吳世璠勢力未靖,叛將譚宏佔據夔州府、重慶府一帶,清軍集結於鄰近的瀘州直隸州進討,富順縣距離前線僅百里,軍需供應事務繁重,錢紹隆盡心保障地方,「安戢殘黎,調協軍伍,周貧管掩遺骸」,有奸民乘亂搶掠,他下令關閉城門,獨自露宿郊外,暗中擒獲為首者依法懲處,使百姓得以安定。縣內的諸葛鹽井因戰事被徵用為馬廠,百姓無法煮鹽,官民均受其困,錢紹隆向主帥府請求,成功撤去馬廠恢復煎鹽。對於作戰中死亡或地方上的遺骸,他都提供棺木收殮,使其不至於暴露於野。戰亂後縣學宮殿傾圮,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他捐出俸祿重修大成殿及明倫堂,並獎勵提拔士子,後來其中數人考中進士成為名臣。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將朝廷頒賜的康熙帝御書「清慎勤」三字製成匾額,懸掛於縣衙大堂。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錢紹隆獲四川巡撫姚締虞舉薦,行取入京,陞刑科給事中,任內直言無所屈撓,直隸總督某曾包庇大盜馬回子,意圖從輕發落,錢紹隆上奏論劾,因而與該總督結下嫌隙。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任庚午科陝西鄉試副考官,同年他上奏〈請停招撫以靖盜源疏〉,認為國法有輕重之別,招撫並非消除盜賊的根本方法。浙江布政使馬某想為其子請託,派人向時任副考官的錢紹隆關說,遭嚴詞拒絕,該布政使與先前結怨的直隸總督關係密切,二人設計取得錢紹隆之子的私人信件上呈康熙帝,致使錢紹隆削籍為民,歸里居住。他去世十四年後,四川士民懷念其德行,共同請求將其入祀名宦祠。

其他
據記載,錢紹隆未考取功名時,曾夢見神人告訴他「功名易得,劣馬難騎」,醒來後便不再騎馬,最終卻因馬姓之人招致禍患,被視為異事。他亦善詩文,曾與縣學庠生陳挹、王儀、黃鵬、李廷試等同登勸農山賦詩,所作〈宿響石山聞滇南報捷詩〉等被地方志收錄。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參與《富順縣志》的纂修裁定工作。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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