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溪生態公園,正式名稱為大安溪生態景觀公園,民間及媒體常稱為卓蘭石虎公園或大安濕地公園,是位於臺灣苗栗縣卓蘭鎮老庄溪匯入大安溪處的一座生態公園。該公園由卓蘭鎮公所於2018年利用前瞻基礎建設「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補助項目的經費興建,園區原為砂石盜採與廢棄物傾倒問題地,卓蘭鎮公所於2017年起規劃整治,最初以整治廢棄物堆置場、淨化農業尾水、營造濕地並推廣石虎保育為目的。
一期工程2018年底完工,但因整地移除植被及水泥設施,被指破壞石虎棲地,引發環保團體抗議與監察院糾正。監察院2019年糾正後,二期工程暫停,園區轉低度維護並採自然演替。截至2025年,外來種銀合歡入侵持續,鎮公所透過補植原生植物抑制擴散。
歷史
公園基地原為大安溪河岸堤防用地,早期曾遭不肖業者盜採砂石及濫倒營建廢棄物。九二一大地震後成為營建廢棄土石堆置場,災後清運過程因超挖形成窪地與次生雜木林。卓蘭鎮公所為改善國土管理死角,規劃將其改建為生態濕地公園,期盼能淨化老庄溪帶來的農業尾水,並將基地營造為地方觀光亮點。
2017年,卓蘭鎮公所申請經濟部水利署「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補助獲中央款7,200萬元及地方配合款共計約8,200萬元(另有造林計畫總經費達1億元)。一期工程於2017年規劃、2018年1月動工,並於同年底12月初步完工。工程包含設置石虎造型的人工生態池、硬鋪面步道及景觀橋梁。工程期間,環保團體指出整地影響石虎活動廊道。卓蘭鎮公所回應基地原高度人為干擾,非原始棲地,旨在提供水質淨化與補償性棲地。
2019年8月,監察院針對此案提出糾正,指經濟部水利署審核與地方生態檢核存疏失、苗栗縣政府未核實審查效益评估,以及卓蘭鎮公所無視石虎路殺紀錄且在檢核表上虛假記載「無關注物種」。監委員王幼玲指出,工程動工後即便發現棲地問題,仍未停工保留綠地,核有怠失。
一期工程完工後,二期計畫(包含服務中心、兒童遊戲區)因爭議與監院糾正而喊停。2023年,苗栗縣議員曾提議活化園區為親子公園,但縣府與環團認為該地鄰近石虎路殺熱區(苗140縣道),不宜引進過多人類活動,應以回復棲地完整性與減少人為擾動為原則。
截至2026年1月,二期工程仍維持暫停,園區進入低度巡查與自然演替階段。由於缺乏常規維護,場域呈現荒蔓狀態,且因外來入侵種銀合歡擴散及先前補植不當之影響,多數植栽生長勢衰弱或已死亡,僅部分區域出現自然演替之取代跡象。地方政府雖曾研議活化,但考量石虎棲地之敏感性,目前傾向以生態回復為優先,後續待跨單位協調與監測。卓蘭鎮公所現已委託專家輔助自然演替,嘗試透過增植原生植物以抑制外來種,並維持低度人為擾動,確保石虎等野生動物之棲地機能。
生態
園區及周邊記錄植物約265種(原生種占49.81%)、鳥類41種及哺乳類7種。園區鄰近區域為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的重要棲地與活動熱點,監測期間多次觀察到其於夜間出沒。保育類鳥類則包括魚鷹、黑翅鳶、大冠鷲、鳳頭蒼鷹、台灣畫眉(二級保育類)及紅尾伯勞(三級保育類),哺乳類另記錄有白鼻心、台灣野兔、東亞家蝠等。然而,一期完工後,維護管理不當,導致朴樹、落羽松、金露花等植物生長不佳或枯死。強勢外來種銀合歡入侵,2025年初成林面積約0.5公頃。卓蘭鎮公所委託專家採自然演替策略,補植原生植物抑制擴散。
破壞保育類棲地
2018年底,環境保護團體透過空拍影像指出,卓蘭鎮公所為了建設公園,剷除原本的自然棲地,改鋪設大量水泥設施。保育人士批評此舉了可能形成動物陷阱、石虎移動的生態廊道中斷,並增加鄰近苗140縣道路殺風險。,高度人工化的開發反而對瀕臨絕種的石虎造成生存威脅,被形容為「假保育名義行破壞之實」。監察院糾正指出生態評估不足、動工後調整不力。卓蘭鎮公所說明基地原人工化嚴重,設計參考生態工法,並於爭議後停工二期,轉低干擾管理。臺灣石虎保育協會指出,該地是石虎在淺山與溪床間活動的重要廊道,大規模開發將導致棲地破碎化,並使野生動物面臨更大的路殺風險。
設施安全
環團與保育人士實地觀察發現,園區內設置的「三面光」水泥溝渠深度達85公分,且缺乏逃生斜坡,成為攀木蜥蜴、兩棲類等生物在陷阱中受困脫水而死亡;此外,石虎造型的人工生態池被質疑在大雨過後容易排水不良、泥沙漫淹,且出現優養化現象,未達成改善水環境之初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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