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泥府

和泥府,是明朝初期於雲南設置的一個府,隸屬雲南承宣布政使司。其前身為元朝和泥路,設立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僅存在約兩年,洪武十七年(1384年)廢除,轄境改置思陀甸長官司,隸屬臨安府。

沿革與建置

  • 元朝基礎:元朝設有和泥路。據《續文獻通考》記載,雲南行中書省下轄有“和泥路”。
  • 明朝設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三月,明朝更置雲南行政區劃,將元朝的和泥路改為和泥府。據《明史》記載,和泥府領有納樓千戶所,以及伴溪、七溪、阿撒三個蠻部。
  • 迅速廢府改司:洪武十七年(1384年),和泥府被廢除。原屬該府的納樓千戶所,同年四月改置為納樓茶甸長官司。和泥府廢除後,轄境改置思陀甸長官司。

地理與轄境
和泥府位於明朝臨安府的西南邊境。其大致轄境對應後來的思陀甸長官司、落恐甸長官司、左能寨長官司、溪處甸長官司等地域,即今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南部部分地區。此區域為“和泥”(今哈尼族先民)世居之地。

歷史意義與影響
和泥府的設立與迅速廢除,是明初治理雲南邊疆政策的一個縮影。

  1. 設立:體現明朝繼承元制,並試圖將邊疆民族地區更直接地納入國家府州縣行政管理體系的意圖。
  2. 廢除:反映在實際統治中,明朝對滇南複雜的哈尼族山區轉而採取更為現實的土司制度策略。廢府設司,通過任命當地首領為世襲土官進行間接管理,降低統治成本與阻力,有利於邊疆穩定。
  3. 名稱承襲:“和泥”是對哈尼族歷史稱謂之一。此政區名稱直接源自族稱,標誌著中央王朝對該族羣及其聚居地的行政確認。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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