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統(),字與可,號秋厓,山西澤州直隸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廷統為歲貢生出身。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任四川建昌府通判,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任甲子科四川鄉試彌封官,調成都府通判,陞大理寺副、刑部郎中,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任湖廣按察司僉事、分巡辰沅靖,任內恰逢紅苗動亂,苗眾數萬圍攻鎮筸城,城中兵少且多老弱,更有富戶暗通苗人為內應。陳廷統臨危不亂,捕殺內應,懸首城上,苗人見內應已破,遂退去。陳廷統隨即率兵追擊,大敗之,使地方恢復安寧。
康熙四十年(1701年)陳廷統因苗亂疏防之責被罷職。其後參與永定河修築工程,捐銀督工,因功獲賜五品頂戴。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起為福建按察司僉事、分巡延建邵,任內曾主持修葺當地學宮,並為官署園亭題寫匾額。其為政不務苛細,臨事有遠略,其後致仕歸里。
著作與詩文
陳廷統著有《鎮筸邊防末議》,為其治理苗疆經驗之總結。另有詩文集《桑乾集》、《握蘭草》。其詩文作品現存不多,《居業齋詩鈔》中錄有與其唱和之句。友人金德嘉贈詩有“浮生合放馬蹄間,鄉夢知君曉夜還”之句,可見其宦遊情懷。《武夷九曲志》稱其“居心寬厚,為政和平,吏民皆畏威懷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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