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崗村道體育館

蒲崗村道體育館(),前稱蒲崗村道室內運動場(),是香港黃大仙區的公共體育館,位於慈雲山蒲崗村道120號,1996年7月15日啟用。原本由市政局管理。直至2000年1月1日廢除後,改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

歷史
香港市政局於1988年檢討轄區內的室內運動場需求,當中計劃在黃大仙區已有五座室內運動場的基礎上,決定只在樂華街增建場館。其後局方康樂委員會於1989年7月同意展開計劃,但有委員提出場館改為全空氣調節設計,導致局方確定該政策後,直到1990年10月才通過該建議。經過市政局康樂委員會商討後,同意優先發展蒲崗村道方案。

1993年5月,市政總署向市政局提交建築署準備的設計明細,當中擬建一座4層高,附有兒童遊戲室的第四型室內運動場,並在場館外設有休憩花園,預計斥資5,672萬港元。隨後方案於同年6月及7月獲得局方各委員會及大會通過。

工程於1994年7月展開,並於1995年10月命名為蒲崗村道室內運動場。最終場館於1996年6月大致完工,總共斥資6,633萬港元建成,並於7月15日啟用。

2000年1月1日,原本由市政局管理的室內運動場,改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原名蒲崗村道室內運動場亦於2002年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後更改為現名。

場館設計
體育館設計理念源於在石屎森林之中,為市民提供一個歡樂及舒暢的康樂活動環境。其中內部採用翠綠色為主調,為用家在運動時帶來清涼感,同時採用五金材料配合建築設計。該設計獲得由英國建築五金商會及英國皇家建築師協會主辦,1998/99年度建築五金規格說明大獎(海外組別)。

場館設施
體育館位於蒲崗村道及鳳禮道交界,佔地6,250平方米,樓高4層。館內設有一個多用途主場,可劃分為八個羽毛球場、兩個籃球場或排球場。另外設有四個多用途壁球室、兩個活動室、一個健身室、乒乓球室及兒童遊戲室;其他設施包括男女更衣室及洗手間、一個可容納五個車位的停車場,以及三部充電單車。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lcsd.gov.hk/clpss/tc/webApp/Facility/Details.do?fid=754&did=16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蒲崗村道體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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