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州

自在州,為明朝於遼東地區設立的州,主要用以安置歸附的蒙古(達達、韃靼)及女真等部族首領。與位於開原的安樂州職能相似。初設於開原,後遷至遼陽城內,至康熙年間廢置。

沿革與建置
永樂七年(1409年),明朝在遼東設立安樂州、自在州以安置歸附部族。自在州初治於開原城(即三萬衛城)內。

正統八年(1443年),遼東總兵官、都督僉事曹義上奏調整二州職能,建議將自在州達官劃歸安樂州管轄,並將自在州官吏遷至遼陽城,設立新衙門撫安東寧衛等處歸降達官。此議獲准。此後自在州官署遷至遼東都指揮使司治所遼陽城內,與定遼中衛、定遼左衛、定遼右衛、定遼前衛、定遼後衛五衛同治。

遷至遼陽後,自在州公署位於遼陽城無敵門街西,為永樂年間所建。遼陽城北城在洪武年間由都指揮潘敬拓展,永樂年間自在州自開原移治於此,永樂十四年(1416年)都指揮王真將北城甃以磚石,城南北一里、東西四里。

清朝建立後,明朝遼東衛所制度逐步改革。順治元年(1644年),裁撤遼東諸衛,自在州行政功能應此時或稍後廢止。順治十年(1653年)置遼陽府,領遼陽縣、海城縣二縣,至康熙四年(1665年)遼陽縣升為遼陽州,屬奉天府。其舊址在清代遼陽州城內。

職能與管理
自在州核心職能為「撫安」歸附部族首領及部眾,明初對東北邊疆政策之一部分。永樂年間朝廷遣使招撫奴兒干都司等地諸夷,「有願降中國者,於開原設安樂州,遼陽設自在州居之,皆量授以官,任其耕獵,歲給俸如其官」。

州內安置達官頭目享有俸糧,正統十年(1445年)朝廷增給遼東安樂、自在二州達官頭目俸糧:原應支半俸二石五斗而實際減支者增本色米一石,原應支半俸二石而實際減支者增本色米八斗,餘俸糧如例折支鈔貫。新近歸附安置者,朝廷賞賜紵絲襲衣、綵幣、鈔、布、棉花等,並命遼東都司給房屋、器皿。

自在州行政架構設知州一員、吏目一員等官職。知州兼管其他事務,如帶管定遼左衛、定遼右衛、定遼中衛、金州衛、復州衛、海州衛、蓋州衛七衛倉糧。自在州知州參與邊務偵查,天順三年(1459年)遼東巡撫程信「使自在州知州佟成詐以他事廉其境上,得朝鮮授董山為正憲大夫中樞院使制書」。

由於州內安置大量歸附夷人,兵部尚書于謙擔憂其潛在風險,建議加強關防撫卹與鈐束。

戶口與徭役
《遼東志》載自在州「戶口一千五百三十九」。《全遼志》載額戶三百三、口一千三百三,寄籍戶一百七十八、口二百六十七,新發民戶四十、口一百三十七。

自在州均徭銀《遼東志》載三百一十八兩三錢,《全遼志》載「先三百一十八兩三錢,今二百三十一兩八錢」。

自在州有馬操軍三百九十六名。

清初遼東十五學寄設永平府,都司學教官兼管自在、瀋陽、鐵嶺、開原四學,自在州學設廩生三十名。萬曆三十年(1602年)朝廷准遼陽自在州建學宮,禮部鑄給儒學條記。

史事記要
各衛所女真、蒙古首領奏請願居遼東自在州。永樂八年(1410年)甫兒河衛千戶我不加、兀者衛千戶別里哥、兀當哈等「詣闕自陳願居遼東自在州」,皇太子批准。永樂九年友帖衛指揮亦令哈、建州衛千戶牢若禿等奏願居開原及自在州,獲准賜賚。

正統十四年(1449年)朝廷敕令遼東總兵官朱榮等於所屬衛分並韃靼、女直及寄住安樂、自在州官軍內選精銳五千人赴京。

景泰年間,兀良哈、亦馬剌衛、建州衛等衛部眾來歸,朝廷命「於自在州居住」,賜鈔布衣物,暫支半俸。

成化以後自在州作為安置達官機構持續運行,州內達官朝貢、襲職事務由朝廷管理。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經略遼東兵部右侍郎熊廷弼奏疏提及「遼陽與自在州南北連城,九門二十餘里」,需部署兵力守禦。

天啟三年(1623年)查勘登萊巡撫陶朗先貪污案,涉案官員有「蓬萊舊知縣段展陞自在州知州」。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為查勘朝鮮國王光海君承襲之事,「撫院差自在州知州萬愛民、遼東都司嚴一魁到國查勘一國臣民推戴實狀」。

知名官員
明代知州:

  • 佟成:正統、景泰年間任自在州知州。天順三年(1459年)受遼東巡撫程信派遣偵查邊境,獲朝鮮授董山官職制書。
  • 柴凱:河南懷慶府人,監生。
  • 韓綏之:直隸真定府人,監生。
  • 黃堂:直隸鳳陽府人,貢生。
  • 張雲衢:海南人(一作直隸薊州人),舉人。
  • 潘雍:陝西榆林衛人,監生。
  • 李璋:順天府大城縣人,舉人。
  • 萬愛民:萬曆末年任自在州知州。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出使朝鮮。
  • 段展:原任山東蓬萊知縣,後升任自在州知州。天啟年間涉貪污案,明末追諡節愍。

明代武職:

  • 高雲:自在州籍指揮使。正德年間平山東流賊有功升右參將,後戰死。
  • 王佐:自在州撫住達官,官至都指揮僉事。正德十年(1515年)因索賄被巡按御史彈劾。
  • 王聚:自在州帶俸達官,官至都指揮僉事。其子王鐸於弘治十年(1497年)襲職指揮使。

涉及之其他人物:

  • 程信:明天順年間遼東巡撫,利用自在州知州佟成偵查邊務。
  • 熊廷弼:明萬曆末年遼東經略,奏疏提及自在州防務。
  • 陶朗先:明天啟年間登萊巡撫,涉貪污案牽連段展。

歷史評價與影響
自在州設立為明朝經略遼東政策重要一環,與安樂州共同安置控馭蒙古、女真部族上層,通過授官賜俸試圖使其成為邊疆屏藩。然政策成效隨國勢盛衰變化,永樂、宣德時期歸附者眾,中後期賞賜漸薄約束加強,時有怨叛。于謙擔憂安置夷人風險,反映政策內在矛盾。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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